每逢佳節到來,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將列出統制品,商家必須在統制商品上標上粉紅色標籤。不過,內貿部接獲最多的投訴和發出的罰單是沒有標示價格和粉紅色標籤。
或許有些商家是因為生意忙碌,忽略了價格標注,但也不排除有的商家是混水模魚,趁機敲詐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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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遇過不少沒有標示價格或價格標籤與商品不符的經歷,在許多年前消費者意識不足的年代,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往往因為缺乏對自身權益的認知而任由他人宰割。
有一次,筆者在商場購買枕頭準備付錢時,發現實際價格比標價更貴,回到貨架上查詢和詢問工作人員後,才知道員工錯把較貴的枕頭擺放在便宜枕頭標價的架子上,但該店店長並沒有因此而置身事外,反而道歉並願意以標示價出售枕頭。
根據內貿商零售價格標籤指南,當貨架上展示的價格與實際付款掃描的價格有別時,消費者可以根據兩者之間的最低價購買,若商家拒絕,消費者可向內貿部投報。
隨著消費者意識逐漸抬頭,面對同樣的問題時,消費者懂得向內貿部投訴以維護自身權益,商家自然不敢亂來。
儘管官員嚴厲執法和越來越多精明消費者,但還是有商家遊走灰色地帶牟利。
筆者日前光顧一家零售店購買食品時,被該店折扣廣告吸引,不過,當準備付錢時卻被告知只有會員才享有折扣,而廣告並未標示該優惠只限會員,排在筆者前後的非會員消費者聽後皆一臉無奈付錢了事,筆者深感此舉有混淆和欺騙之嫌。
奉勸有關的商家檢討和放上應有的標示,避免為了賺錢挺而走險,最終淪為“奸商”,賠上經營已久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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