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发布: 3:28pm 19/04/2024

复制车

复制车

丹关税局 查获复制车走私摩托车 

东:丹关税局起“复制车”及走私入境摩托车。
吉兰丹关税局根据情报,过去2个一共查获6辆“复制车”。(阳光日报图)

(哥打峇鲁19日讯)吉兰丹关税局查获6辆“”(kereta klon)、2辆高性能摩托车和3辆从邻国走私入境的摩托车。

州局长旺嘉玛阿都沙兰表示,该局是在过去2个月内根据民众所提供的情报,充公了上述交通工具,包括税额在内,估计市价57万9418令吉。

ADVERTISEMENT

他指出,这些“复制车”多数是日产轿车。

他昨天在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向媒体这么表示,上述“复制车”和摩托车,是个人或犯罪团伙通过边境带入的。

售价比市场低30%

他说,其中6辆“复制车”及2辆高性能摩托车,是从新加坡购入的,售价比市场价低30%左右。另外3辆RX-Z型号的摩托车,则是经由泰南哥乐河,从非法渡头上岸,这种二手摩托车在本地的售价每辆介于7000至8000令吉左右。

他认为,不论是泰国或新加坡,背后相信是有犯罪集团网络在行动,该局会对此做进一步调查。

当局将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调查此案。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过物品总值的10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充公物品价格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是监禁至少6个月且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东:丹关税局起“复制车”及走私入境摩托车。
旺嘉玛阿都沙兰(左二)展示其中1辆“复制车”,这些“复制车”多数为日产轿车。(阳光日报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