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9日訊)被控12項貪汙罪名的58歲醫療助理改口承認當中的3項控罪,遭法庭判罰共3000令吉罰款,若無法繳交罰款,將以每項控罪監禁6個月替代。
被告莫哈末羅菲阿都拉曼於今早,在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裡面前,改口認罪,承認當中的第一、第二及第四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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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反貪汙委員會的主控官為莉法依札蒂,被告代表律師為沙希達。
根據第一、二及四項控罪,被告被控於分別在2021年4月8日、6月12日及6月27日,身為淡馬魯蘇丹阿末沙醫院(HOSHAS)法醫組任職Gred U36等級的醫療助理,通過馬蘭縣增卡的一家銀行的線上轉帳,收取殯葬公司業者的賄賂金,分別為800令吉、300令吉及500令吉。
罪成監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知道對方與自己擁有的職務利益(遺體管理)下,為自己索取貴重物品,已經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莫哈末羅菲阿都拉曼承認上述控罪,並向法官莫哈末沙比裡表示自願認罪。
尚有9控狀供法庭作考量
主控官莉法依札蒂指出,被告承認其中3項控罪,剩餘9項則供法庭下判時做考量。
莫哈末沙比裡在被告認罪後,第一控罪判處被告罰款1400令吉、第二控罪判處被告罰款600令吉及第四控罪判處被告罰款1000令吉,共3000令吉。
莫哈末沙比裡表示,若被告無法繳交罰款,將以每項控罪監禁6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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