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連突30日訊)巫裔男子因重複為長子登記報生紙,今天被提控上庭時俯首認罪,被判罰款8000令吉或監禁10個月取代。
38歲的被告阿都阿茲今天在國民登記局的官員押送,前往而連突推事庭面控。被告其中一名女近親也陪同出庭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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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在推事諾莎菲克面前俯首認罪。
拍攝:鄭佩琴
控狀指,被告被控於2023年9月12日下午1時10分,在增卡國民登記局為長子提呈延遲登記報生紙申請時,實為蓄意為長子重複登記報生紙,牴觸1957年出生與死亡登記法令(第299法令)第36(g) 條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判刑,被判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被告在上述日期,到國民登記局櫃檯為現年17歲的長子申請延遲登記報生紙。經檢查被告附上孩子的兒童健康和發展記錄後,發現該名孩子已持有一張於2008年1月9日由增卡市區國民登記局發出的報生紙。
在當局的追問下,被告證實及承認持有相關正本報生紙,並交出給查案官扣查。
主控官為來自國民登記局的莫哈末諾希山,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拿督黃詩忠。
黃詩忠在庭上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為一名小販,收入不穩定且有3名孩子要照顧,其中兩名孩子仍在求學。
“被告已婚,其柬埔寨籍妻子最近失蹤,下落不明。
“被告對於本身的過失已經懺悔及認罪,節省了法庭時間和公共資源,被告生活拮据,懇求法庭判處最低刑罰。”
國民登記局副檢察官莫哈末澤菲裡希望法庭實施嚴厲且相應的懲罰,以給予被告教訓和警戒社會。
推事諾莎菲克最後宣判,被告被判罰款8000令吉或監禁10個月代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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