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7日訊)不法份子以無人居住的甘榜和民居作掩飾儲藏走私煙,結果被民眾識破投報,總值72萬7724令吉80仙走私煙遭馬來西亞關稅局充公。
馬來西亞關稅局助理總監(執法)禮萬阿都拉今日在關丹關稅局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該局接獲2宗走私煙的公眾投報,經過約1星期的觀察和調查後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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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梁鎮強
他說,該局關丹執法人員於4月18日中午12時突擊柔佛居鑾一間空屋,一共充公66萬3800支總值52萬7727令吉20仙走私煙。
“執法人員也根據情報,在4月19日凌晨約5時突擊柔佛巴羅一間甘榜屋時,充公屋內25萬5800支總值19萬9997令吉60仙的走私煙。”
他指出,不法分子利用無人住所儲藏走私煙,以掩人耳目,不料卻被人發現和起疑,並向該局投報,事情才被揭發。
“我們已經觀察一段時間,發現該住所一直沒有人進出,所以決定破門進入,我們仍在調查中,包括確定該空屋屋主和涉及者。”
他說,根據該局調查,相信所充公的走私煙來自鄰國,並且利用水路從巴生河流域、柔佛、東海岸走私到我國。
“關稅局可以在全國各地執法,我們主要是根據誰接到的情報就由誰來採取行動,這次是關丹執法組接到情況,所以,儘管地點在柔佛邊界,我們同樣可以前往執法。”
他表示,兩間住宅儲藏不同的走私煙,該局因此相信所充公的走私煙是來自兩組不同的 組織所為。
他說,該局已援引1967年海關法調查此案。若在1967年海關法第135(1)(d)條文(擁有違禁品)下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少過物品總值的10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但不超過物品價值的20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監禁不少於6個月但不超過5年,或者兩者兼施。
“我們呼籲公眾協助關稅局杜絕走私活動,包括走私煙、烈酒、煙花、毒品、交通工具等,也不要冒險涉足在這些違法的活動。”
他呼籲知情者向通過關稅局免費熱線1-800-88-8855或全國各地關稅局作出投報。
其他出席者有彭亨關稅局局長莫哈末阿斯里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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