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5日訊)一名華裔男子將9萬6542公升津貼柴油私藏在倉庫企圖轉移及出售,今天被控上關丹第三地庭時承認罪狀,罰款30萬令吉或以12個月監禁代替。
控狀指出,被告黃景煌(譯音,36歲)於2023年3月8日,大約下午4時,在關丹丹那布爹巴魯工業區巷的第二碼頭,私藏一批重量達9萬6542公升的津貼柴油,觸反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第3(1)條文,即未經許可下經營柴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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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被告觸犯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2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2(1)條文下被判刑。
以上條文一經定罪,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並罰;對於第二次或後續重犯,可被判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通譯員以華語讀出控狀後,在法官麥莫娜艾依面前承認有罪。
今天一人出庭面控的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通過通譯員向法官求情時說,自己是一名漁具銷售員,每月收入僅2000令吉,尚要照顧生病的父母,希望法官能夠減輕其罰款額。
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費部主控官三蘇卡哈促請法官嚴正看待不法者濫用政府補貼柴油,給予被告嚴厲懲罰。
他說,補貼洩漏導致國家巨大的損失,也損害了公眾利益,因為原本用以人民的援助卻被不負責任者濫用。
他也說,我國補貼柴油被濫用情況嚴重,希望嚴厲的判決可以給有關人士起阻嚇作用,也讓被告得到教訓,不再重蹈覆轍。
他指出,有關案件是彭州內貿局迄今為止最大宗的柴油濫用案件,涉及總額26萬6900令吉。
根據彭州內貿局展開“填補漏洞行動”(OPS TIRIS)當日,官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6個油槽,共盛載了10萬6000公升柴油。
報道指出,有關違法者利用交通工具前往各個油站,以少量添購柴油的方式載回倉庫並轉移至油槽,繼分發給路經當地的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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