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23日訊)浪中島夏日海灣渡假村因為沒有申請準證舉辦沙灘派對“Aloha Party”,被登州政府罰款2萬5000令吉,同時,州政府下令該度假村以後不能再舉辦這項活動,除非獲得地方政府的允許。
登州旅遊、文化、環境及氣候變化委員會主席拿督拉查裡依德里斯指出,州政府召見該度假村管理層解釋沙灘派對的事情,發現該度假村違反登州政府制定的標準作業程序、禮節及親善穆斯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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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記者會上說,根據該度假村管理層的彙報,他們每年都舉辦這項沙灘派對,可是卻沒有知會地方政府,以致州政府、地方政府、登州旅遊局不曉得浪中島有這項活動。
“浪中島夏日海灣渡假村在沒有申請準證的情況下舉辦這項沙灘派對,違反2002年娛樂及娛樂場所法令第6(1)條文,重罰最高罰款2萬5000令吉,其他執法單位包括警方也會對度假村展開調查,以鑑定他們是否牴觸其他條例。”
他強調,雖然度假村業者聲稱這項派對是閉門活動,沒有對外公開,所以不需要申請準證,不過,這並不正確,不管對內或對外的活動,都必須向地方政府申請準證。
浪中島夏日海灣渡假村董事拿督莊發明今日也出席這項記者會。
此外,他指出,州政府也不允許該度假村再舉辦這項沙灘派對,除非他們事前向地方政府申請準證。
他強調,登州政府不曾阻止任何人、組織或商業團體在登州舉辦活動,不過必須主辦方必須遵守登州政府所制定的條例,以及沒有違反伊斯蘭教義。
他說,這次浪中島夏日海灣渡假村舉辦沙灘派對事件只是個別案例,其他海島包括樂浪島、停泊島、棉花島、登莪島等度假村業者皆遵守登州政府所制定的條例,沒有做出違例的行為。
為此,他促請其他海島的度假村業者引以為鑑,遵守州政府的標準作業程序,如果他們違反親善穆斯林政策,將受到對付。
另一方面,登州地方政府、房屋及衛生委員會主席旺蘇凱里指出,從即日起,登州政府下令各地方政府監督海島度假村的活動,確保所有活動遵守州政府的法令及條例。
他說,目前違反2002年娛樂及娛樂場所法令的最高罰款為2萬5000令吉,如果這個罰款額不足以達到震懾作用,州政府不排除探討修改法令,提高罰款額。
他指出,州政府可能會提高罰款額,以給予業者一個教訓,提醒他們遵守州政府所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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