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28日讯)一对情侣涉嫌遗弃初生孩子被控,本来在本月23日已认罪,法庭原本要在今日(28日)下判,不过两人却在庭上改口不认罪。
21岁的努艾莎阿兹拉及24岁的莫哈末阿尔哈菲兹今日在甘马挽地庭法官旺苏海拉的面前改口不认罪,并要求法庭审讯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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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上周四(23日)第一次过堂,他们面对控状时认罪,法官原定今日(28日)下判。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控在本月18日早上7时至7时15分之间,把出生仅7天的儿子遗弃在亚逸布爹路一家肉鸡店。
2名被告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或者两者兼施。
法官旺苏海拉择定7月31日再次过堂,并要求控方届时提呈相关文件及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结果。
此案检控官是莎依拉副检察官,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全国法律援助基金的律师努鲁法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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