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馬挽28日訊)一對情侶涉嫌遺棄初生孩子被控,本來在本月23日已認罪,法庭原本要在今日(28日)下判,不過兩人卻在庭上改口不認罪。
21歲的努艾莎阿茲拉及24歲的莫哈末阿爾哈菲茲今日在甘馬挽地庭法官旺蘇海拉的面前改口不認罪,並要求法庭審訊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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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上週四(23日)第一次過堂,他們面對控狀時認罪,法官原定今日(28日)下判。
根據控狀,2名被告被控在本月18日早上7時至7時15分之間,把出生僅7天的兒子遺棄在亞逸布爹路一家肉雞店。
2名被告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0年,或者兩者兼施。
法官旺蘇海拉擇定7月31日再次過堂,並要求控方屆時提呈相關文件及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結果。
此案檢控官是莎依拉副檢察官,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全國法律援助基金的律師努魯法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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