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9日訊)一名馬來男子與一名緬甸籍羅興亞男子今天在關丹第二推事庭,被控合夥殺害一名羅興亞男子,兩人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死刑的判決。
無論如何,由於羅興亞裔被告聽不懂庭上宣讀的馬來文控狀內容,因此法庭宣佈案展6月13日過堂,以安排諳緬甸語的通譯員協助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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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莫哈末達育莫哈末尤索夫(32歲/羅興亞裔,持聯合國難民署(UNHCR)難民卡)與第二被告阿末依茲哈克(42歲/來自關丹)被控於本月15日,下午6時38分,在關丹古邦哇耶41巷住家,謀殺羅興亞男子嘉化阿南拉魯(UNHCR難民卡持有者)。
兩名被告此舉已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監禁不少於30年及不超過40年,若沒判死刑,必須鞭笞不少於12下。
由於第一被告是不諳馬來語的羅興亞男子,法庭內並沒有通譯員即場翻譯,因此推事東姑依麗雅娜決定展延此案,以安排通譯員協助以緬甸語宣讀控狀,同時此謀殺案屬於高庭審判規範,兩名被告沒有認罪記錄,同時兩人皆不允許保釋,案件另擇於下月1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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