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4日訊)2名關稅局助理執法人員被控從2017年至2023年期間接受總額1萬2500令吉賄款,今日被提控上瓜登地庭。
33歲的仄莫哈末道菲面對13項控狀,30歲的莫哈末阿菲依克旺則面對1項控狀,不過,2人在庭上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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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仄莫哈末道菲是吉隆坡國際機場關稅局助理執法人員,他被控接受總額9000令吉的賄款,莫哈末阿菲依克旺則被控收取3500令吉的賄款。
2名被告被指獲得1名男子給予賄款,以便讓一家在機場載貨的貨運公司羅釐可以不經檢查就直接放行。
7月18日過堂
該名男子被指從2017年12月17日至2023年4月12日,在勿述日底一家銀行匯款給2名被告。
2名被告的行為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隨著他們不認罪,副檢察官瑪茲雅建議仄莫哈末道菲以2萬令吉及莫哈末阿菲依克旺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並要求他們交出國際護照及每個月到反貪汙委員會簽到,同時不準騷擾控方證人,直到案件審訊完畢。
法官莫哈末阿茲哈最後決定讓仄莫哈末道菲以1萬6000令吉及莫哈末阿菲依克旺以5千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擇定7月18日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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