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4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副部長傅芝雅沙烈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自偵查行動2.0實施以來,該部在全國共進行了2萬4154次檢查,並援引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向商販發出了244份書面通知,要求其解釋因柴油價格變動而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合理性。
她表示,截至8月3日,彭亨州檢查了2141個場所,併發出了19份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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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商販需提供詳細信息,包括提供服務或商品銷售相關的文件,以便進行分析。”
她指出,內貿部提醒各造,不要利用落實柴油針對性補貼後,隨意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
“任何被發現進行價格操控的行為,將依據現行法律規定,特別是第723條文,受到嚴厲處罰。”
她表示,若公司或企業罪成最高可罰款50萬令吉,個人最高可罰款10萬令吉,或被判處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內貿部對遵守規定、誠信經營、不隨意提高價格的商販表示讚賞,感謝其配合新的柴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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