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8日訊)一名42歲孟加拉男子在工人宿舍房內非法銷售及私藏一批價值1424令吉的走私香菸,今天在關丹推事庭認罪,法庭允許他以5000令吉及2名大馬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訂於9月5日過堂。
被告莫哈末阿林胡先巴比被控於今年7月25日上午11時30分,在馬中關丹產業園一家公司的員工宿舍內,被查獲擁有一批禁止進口貨物,這包括400包20支裝Millionaire Filter Kings牌子的香菸、490包20支裝Zon King International牌子的香菸,估計價值為1424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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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批違禁物品是指在2023年關稅局指令(禁止進口類)(P.U. (A) 117)附表三詳細I第II部分中指定的禁止進口的貨物。因此,被告已犯下1967年關稅局法令法令第135(1)(d)條文規定的罪行,可根據該法令第135(1)(v)(aa)條文受到處罰。
在第135(1)(v)(aa)條文下罪案成立者,將面對不少於貨物價值10倍的罰款(1萬4240令吉) 或 10萬令吉(以較高者為準)罰款;最多不超過相等於貨物價值的20倍 (2萬8480令吉)或50萬令吉(以較高者為準);或不少於6個月且不多於5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被告聆聽推事庭宣讀控狀後表示認罪。
無論如何,代表彭亨關稅局的檢察司諾哈菲查末指出,由於被告莫哈末阿林胡先巴比是外籍人士,控方不建議讓被告保外,以防被告棄保逃逸。
無論如何,如果推事有意行使酌量權,他們則建議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金及兩名大馬人保釋,並增設附加兩項條件,即被告護照需交出保管至審訊了結,同時被告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必須到關丹銀行街的關稅局辦事處報到。
被告在法庭上向推事東姑依麗雅娜求情時表示,他在馬來西亞工作及往返孟加拉至今已經15年,他是有關公司清潔服務承包商的外籍員工,是該員工宿舍裡負責管理孟加拉工人的工頭,月入2500令吉,工作時長24小時。
“我的家鄉在孟加拉有一位母親需要奉養,也負擔太太及一名孩子的生活費,我的父親已經逝世23年,家裡都靠我一人工作賺錢。我希望法庭能從輕法落。”
推事東姑依麗雅娜決定讓被告以5000令吉及兩名大馬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也設下以上所述的兩項附加條件。
無論如何,被告指出,由於本身沒有經濟能力支付擔保金,也沒有大馬籍友人能給予擔保,而僱主也不願協助支付金額及擔保。因此關稅局官員表示,他們將申請逮捕令,把被告暫時收押在本諾監獄的扣留所。
推事也把此案訂於9月5日過堂,以便等待控方的化驗及調查報告,並且委任翻譯員,再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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