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的登嘉楼8日讯)一名罗兴亚男子7年前涉嫌致死一名同乡男子,原本他已俯首认罪,瓜登高庭在今日针对此案下判,不料被告却改口不认罪。
42岁的被告莫哈末卡林今日在法官拿督哈山阿都甘尼的面前聆听控状后,改口不认罪。
ADVERTISEMENT
被告在7月29日上庭面控时,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的交替控状下认罪。
随着被告改口不认罪,法官择定10月7日再次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2017年3月18日晚上11时20分,在马江的武吉巴容杀害35岁的同乡阿都卡里尔。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