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9日讯)民政党副主席兼民政党彭亨州联委会主席拿督叶运兴,被控6宗涉及总额1万5950令吉的失信案,他否认有罪,获法庭允许以1万8000令吉保释,案件订于9月20日过堂。
62岁的叶运兴于今日,被带上关丹第二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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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叶运兴被控在2018年5月8日、2019年3月10日和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5月15日、6月15日,担任关丹业余篮球公会署理主席期间,向一个食肆摊位收取總數1萬5950令吉的摊位租金。
被告在收取租金后,并没有把收到的租金支票汇入篮总银行户头,反而把支票汇入妻子、孩子及本身的私人银行户头。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证实有罪,将被判处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20年和鞭笞和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莉法依札蒂副检察司,承审法官为迈慕娜艾恩。
莉法依札蒂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呈交国际护照,同时,在案件审讯期间,需每月到反贪污委员会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巴拉布达向法官求情时指出,被告已经退休,收入减少,加上妻子患病及本身也面对心脏问题,需到新加坡接受治疗,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和不必呈交国际护照。
法官在聆听迈慕娜艾恩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同意被告以每项控状3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呈交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但若需要治病,可以申请暂时取回。
(Malaysia Gazette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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