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4日讯)被控于2019年向非法拥有及销售私烟的商家收贿,今年3月18日被关丹地庭宣判6项贪污罪名成立,面对总共58年监禁及105万令吉罚款的前立卑及劳勿法庭推事莫哈末阿敏,今天透过辩护律师团向关丹高庭提出上诉。
律师团代表雷尔今天在关丹第一高庭向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陈词指出,他们对于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占再里于3月18日所作出的判决感到不满,尤其控方提出的证据及证人供词当中存在的疑点与失误却被忽视。
ADVERTISEMENT
他所提出的质疑,包括控方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有关贿金现款为被告兼上诉人莫哈末阿敏所拥有;控方第15名证人(私烟商家)哈山巴斯里苏丹莫多与第12名证人(哈山巴斯里的孩子)存在合谋陷害上诉人的嫌疑,尤其第12名证人的证词都是从父亲口述听来,目的只为父亲的证词佐证,无法证明上诉人与第15名证人在电话交谈中有关贿款交易的谈话内容,更不能证明电话中人就是上诉人。
他说,第15名证人哈山巴斯里苏丹莫多在十年来经营销售私烟的生意,在过去凡被取缔都仅罚款了事,这一次他的案件首次被带上推事庭由上诉人审理,并且由于案件严重,第15名证人因担心坐牢,而可能因此设计陷害上诉人。
“此外,第15名证人向反贪委会投报后,当局于2019年10月21及22日与第15名证人合作下,设局以录音机录下第15名证人与上诉人之间的电话通话录音作为证据,并于23日展开行动逮捕上诉人。”
他说,有关录音于23日才转移烧录在光碟内,他提出的质疑包括21及22日的电话录音如何被保存,为何在经过24小时后才转录到光碟里。在转录光碟之前,该录音被收藏在哪里?他表示这些疑问未被解答,而有关录音可能已经被剪接窜改。
他说,第15名证人哈山巴斯里苏丹莫多在证词中,也声称电话里与他通话的人声音很像上诉人,并非肯定地确认为上诉人,何况现在越来越多名人遭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智能(AI)“深伪”(Deepfake)技术,模仿长相和声音行骗,就连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也成为受害者,因此他只提出了合理的怀疑。
●要求撤销所有定罪、无罪释放。
他说,在疑点利益(benefit of doubt)归于被告的原则下,他们希望通过上诉申诉,要求高庭撤销上诉人的所有6项罪名的定罪、无罪释放。被告的代表律师包括马赫拉吉及阿微温。
另一方面,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旺拉丁副检察司反驳雷尔的陈词并引述相关条文及案例指出,证人的口述证词都是直接的证据,无论是他本人的亲身经历抑或聆听他人所述。
而反贪委会所使用的录音器材是一次性,不具备剪辑功能。在进行转录到光碟之前,录音机都被严密收藏在可上锁的铁柜内,因此不存在录音被暗中剪接窜改的可能。
“同时,被告当天领取贿金后,随即被早己部署的反贪委会逮捕,因此整个行动过程已清楚显示了作为证物的贿金现款如何转移到被告手上。”
在聆听双方陈词后,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定于11月7日(星期四) 对此上诉案作出裁决。
●6贪污罪成监58年罚105万令吉。
较早时,现年41岁的上诉人莫哈末阿敏,在关丹地庭被控于2019年7月5日至同年10月22日期间,在立卑及劳勿法庭任职推事时,被指向哈山巴斯里苏丹莫多索取10万令吉的贿金,及收取11万令吉的贿金。
被告当时是负责审理哈山巴斯里苏丹莫多被控拥有走私香烟案件的推事,有关索贿是以不判处后者监禁,只是罚款为回报。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6(b)条文及17(a)条文。
关丹地庭于2021年8月9日起,在审讯过程中共传招15名证人出庭供词,其后因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而需出庭自辩,并于今年3月18日宣判6项贪污罪名成立。
被告面对的6项控状分别被判监禁12年,罚款50万令吉或以24个月监禁代替;监禁8年,罚款12万5000令吉或以10个月监禁代替;监禁9年,罚款12万5000令吉或以10个月监禁代替。同时,被告也被判监禁10年,罚款12万5000令吉或以10个月监禁代替;监禁8年,罚款50万令吉或以8个月监禁代替;以及监禁11年,罚款12万5000令吉或以10个月监禁代替。
由于地庭法官宣布每项指控的刑罚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需服刑12年的监禁,刑期从宣判日开始计算。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会面对另外72个月监禁。
被告当时闻判后,通过代表律师雷尔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监禁与罚款刑罚,以待辩方向高庭提出上诉。法官当时批准被告以原有2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提高至5万令吉,至上诉程序结束为止。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