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9日訊)被控涉嫌向大馬社險機構提交虛假文件索領獎勵金,公司經理改口承認10項控罪,被判罰款共7萬令吉。
被告為39歲的森提爾古馬,他於2023年10月24日和11月23日,被提控上庭,面對共14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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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身為一家公司持有人,涉嫌在2021年,向社險機構提供了含有虛假成分的員工驗證表格,以申請僱傭員工獎勵計劃的獎勵金,數額分別40萬2620令吉、15萬1100令吉和24萬9400令吉。
被告於今日,改口承認10項控狀。
被告此舉牴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假文件)。
此案承審法官為莎紫麗娜,主控官為來自反貪委員會的莫哈末法德利,被告代表律師為拿督阿里凱利斯納。
法官判處被告每項控狀罰款7000令吉,若無法支付,需要以監禁6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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