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馬挽20日訊)甘馬挽地庭今日諭令一名被控致傷妻子的男子進行精神狀態檢查。
46歲被告阿末諾阿爾法依佔在庭上面控時不認罪,法官旺蘇海拉批准主控官努莎菲卡副檢察司的申請,要求被告接受精神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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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莎菲卡表示,這項檢查是為了鑑定被告幹案時的精神狀態,因為根據被告的健康記錄,他曾接受精神科治療,不過在去年5月停止治療。
被告被控在8月16日下午5時52分,在甘榜丹絨武吉孟督一間住家內蓄意致傷43歲的妻子,對她拳打腳踢,導致她的頭部、臉頰、手及背部受傷,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主控官努莎菲卡除了要求被告進行精神評估外,也向法官建議不允許被告保外候審,法官批准這項申請,擇定9月23日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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