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28日訊)吉蘭丹衛生局日前展開食肆衛生檢舉,其中9家食肆不符合衛生標準被勒令關閉14天,以進行清潔整頓。
與此同時,該局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32B條文,對這些違反食品及安全問題的小販及業者開出160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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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衛生局局長拿督再尼胡欣發文告表示,這些罰單中,大部分涉及食品處理人員在處理食品時未穿戴圍裙、鞋子及頭套,即129張。
“其餘的違例,包括不符合食物經營者的個人衛生和食肆業者職責規定、沒有營業執照、不符合與食品處理人員培訓相關的要求、不符合與食品儲存相關要求,及沒有保持食品經營場所清潔。”
查53食肆65員工
他指出,該局食品安全與質量小組於本月26日展開行動,一共檢查53家食肆及65名餐飲員工。
他表示,為了安全和衛生考量,食品處理人員在廚房或食品準備區,只能穿包鞋,而不允許穿拖鞋。
根據1983年食品法令2009年食物衛生條例,食品處理人員的穿著必須乾淨、合適以及不會造成汙染的條件。而穿拖鞋在食品準備區走動,容易濺起汙水,隨時汙染食品及容易滑倒。
上述檢舉集中在哥打峇魯區,違規業者必須在罰單發出的1個月內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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