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14日訊)關丹市政廳提醒所有在肯巴當海灘和士拔海灘觀光區營業的路邊攤小販,每當營業結束後都必須清理並清空現場,勿把貨物及營業器材留在當地,以免破壞上述觀光景點的風景,並讓遊客留下壞印象。
當局昨天通過臉書發佈文告指出,上述兩個海灘觀光景區的小販們大多數都可以通過向市政廳申請的臨時營業執照,在當地擺攤營業,但是獲得執照的條件之一就是在營業結束之後,必須清理及清空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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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們在做完生意後,留下帳篷和貨物的行為不但破壞了風景,並對海灘和觀光景點的形象產生了負面影響。
“因此,市政廳通知所有小販必須按所規定的條件營業。做完生意後請確保場地已清空,並收回本身的商業物品,請即刻採取行動,確保關丹市的可持續發展。”
當局指出,如果不遵守通知,執法隊伍將根據“1974年道路、排水溝和建築法令”第46條文采取充公物品的行動。
遵守日常小販執照條件
另一方面,關丹市政廳也強調,當局發出“日常小販執照”(Permit Menjaja Harian)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小販們在非風險的地點營業以獲得收入。
這個執照只頒發給願意遵守執照條件的小販,其中包括必須使用10×10呎的帳篷,並在每次做完生意後清空場地。
為確保小販營業活動符合執照條件,小販們除了必須確保所售商品或食品的種類符合可密封及可帶回的理念外,還應使用便攜式設備。
因此,小販不應在營業場地使用大型帳篷或永久性攤位。小販必須遵守有關執照所設下的條件,以換取市政廳願意提供的營業場地和機會。而關丹的每個公民在維護關丹市的美麗和可持續發展方面,都需負起各自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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