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17日訊)陸路交通局高級執法主任莫哈末基菲表示,吉蘭丹陸路交通局展開執法發現,外國車主濫用國際通行許可證(ICP),在我國使用逾期入境的交通工具。
他說,持ICP的車輛最多隻能在我國逗留90天,然而,一些車輛卻在我國境內足足逗留了3年。有的車輛則在無國際通行許可證的情況下,行駛超過邊境2公里外的範圍,有的甚至使用假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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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丹州進行工作訪問時,這麼表示。
他說,該局本月5至16日在一項針對國際通行許可證的特別行動中,在蘭鬥班讓和武吉布雅的關卡展開檢舉,一共檢查了484輛交通工具。
“執法人員設置了路障,並派員巡邏,以偵查違例者,以確保所有駕駛外國車輛的入境者都遵守條規。”
對付104輛充公55交通工具
他指出,行動期間,共有104輛交通工具被對付,其中55輛交通工具被充公,包括43輛摩托車、7輛四輪驅動車及5輛普通轎車。
他說,該局是在收到投訴後進行情報收集,再採取行動。
“這些車主有的是利用我國允許外國車輛駛入邊境2公里範圍的便利,入境我國,有的則是為了避免支付車險,持證逾期逗留。”
“這些交通工具通常是本地人駕駛,平時會停放在家中,只在特定時間使用,例如晚上和週末,駕駛者認為沒有路障限制的時候使用。”
他強調,該局嚴正看待此事,並展開調查。
與此同時,他也指示,霹靂、吉打及玻璃市的陸路交通局展開同類型的執法,避免相關問題擴大及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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