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30日讯)教育部发出学校社交媒体指南,规定校方发布学生照片等资料上社媒需征求家长书面同意,多数家长和家协表示赞同,让校方在拍摄和上载学生照片到社媒时更谨慎。
法丽娜:发布须获书面允准
教育部长法丽娜日前指出,教育部上个月已发出指南,规定教师必须在获得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允准下,才能摄录学生的照片、视频及音频,并将其公开发布和分享在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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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多所华小已接获教育局通知,并陆续发出意向书或谷歌表格让家长填写,接着将整理家长回馈和准备报告。
本报记者抽样询问部分华小校长获知,校方在周三陆续发出意向书给家长填写,大约在下周才会把意向书回收整理,他们暂时不知道家长同意和不同意的比率。

郭大雄:通过允上载学生照提案
公民华小家协主席拿督郭大雄受访时指出,该校早在6月举行的家教协会会员大会一致通过“允许校方上载学生肖像照片到学校社交媒体”的提案。
“学校主要是把表现良好学生或得奖学生照片上载到社媒,这是一件好事,我相信大多数家长都会同意的。”
他说,学生为校争光,校方把学生照片放上社媒,主要是想表扬和激励学生,他相信校方不会随意把学生照片放上社媒。
他表示,作为一名家长,只要对孩子有好处,他都会同意。
“教育部推出这项指南,主要因为早前发生教师把惩罚学生的照片放上社媒、教师拍摄学生侵犯隐私等问题所致,若是滥用学生照片,我当然不认同。”
至于学生资料外泄或遭他人滥用的问题,郭大雄认为,家长不应过于担扰和自我封闭,应适度接受时代的需求和改变。、

丘伟业:家协开会讨论收集回馈
中菁华小家协主席丘伟业认同该社媒指南,校方应征求家长同意把能把照片等资料放上社媒,以示尊重。
“我个人赞同校方把孩子照片放上网,但是,我也理解一些家长可能不同意,因为每个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征求家长同意是一种尊重。”
他认为,若有家长不同意,至少校方可以从中了解原因和寻求解决方案。
他表示,他也会把这项课题带到下次的家协会议中讨论和收集回馈,也不排除提呈提案寻求通过。

陈诗敏:签同意书允孩子照片上载
家长陈诗敏受访指出,她已经签署了同意书,同意学校把孩子的照片放上社媒,并相信校方不会滥用学生照片。
“签署同意书的做法可避免家长和校方发生的纠纷,因为有些家长很注重隐私,若校方不知情把有关学生照片放上网,可能引起家长不满和投诉。”
她认为,事前征求家长同意,若家长同意后又反悔,校方至少还能出示证明之前取得家长同意书。
受询学生个资可能因此外泄和被滥用的问题,她认为校方不会随意把学生照片和个人资料放上社媒,而是筛选或把有需要的照片放在学校社媒,降低被滥用和个资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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