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丹30日訊)教育部發出學校社交媒體指南,規定校方發佈學生照片等資料上社媒需徵求家長書面同意,多數家長和家協表示贊同,讓校方在拍攝和上載學生照片到社媒時更謹慎。
法麗娜:發佈須獲書面允准
教育部長法麗娜日前指出,教育部上個月已發出指南,規定教師必須在獲得家長或監護人的書面允准下,才能攝錄學生的照片、視頻及音頻,並將其公開發布和分享在社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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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多所華小已接獲教育局通知,並陸續發出意向書或谷歌表格讓家長填寫,接著將整理家長回饋和準備報告。
本報記者抽樣詢問部分華小校長獲知,校方在週三陸續發出意向書給家長填寫,大約在下週才會把意向書回收整理,他們暫時不知道家長同意和不同意的比率。

郭大雄:通過允上載學生照提案
公民華小家協主席拿督郭大雄受訪時指出,該校早在6月舉行的家教協會會員大會一致通過“允許校方上載學生肖像照片到學校社交媒體”的提案。
“學校主要是把表現良好學生或得獎學生照片上載到社媒,這是一件好事,我相信大多數家長都會同意的。”
他說,學生為校爭光,校方把學生照片放上社媒,主要是想表揚和激勵學生,他相信校方不會隨意把學生照片放上社媒。
他表示,作為一名家長,只要對孩子有好處,他都會同意。
“教育部推出這項指南,主要因為早前發生教師把懲罰學生的照片放上社媒、教師拍攝學生侵犯隱私等問題所致,若是濫用學生照片,我當然不認同。”
至於學生資料外洩或遭他人濫用的問題,郭大雄認為,家長不應過於擔擾和自我封閉,應適度接受時代的需求和改變。、

丘偉業:家協開會討論收集回饋
中菁華小家協主席丘偉業認同該社媒指南,校方應徵求家長同意把能把照片等資料放上社媒,以示尊重。
“我個人贊同校方把孩子照片放上網,但是,我也理解一些家長可能不同意,因為每個學生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徵求家長同意是一種尊重。”
他認為,若有家長不同意,至少校方可以從中瞭解原因和尋求解決方案。
他表示,他也會把這項課題帶到下次的家協會議中討論和收集回饋,也不排除提呈提案尋求通過。

陳詩敏:籤同意書允孩子照片上載
家長陳詩敏受訪指出,她已經簽署了同意書,同意學校把孩子的照片放上社媒,並相信校方不會濫用學生照片。
“簽署同意書的做法可避免家長和校方發生的糾紛,因為有些家長很注重隱私,若校方不知情把有關學生照片放上網,可能引起家長不滿和投訴。”
她認為,事前徵求家長同意,若家長同意後又反悔,校方至少還能出示證明之前取得家長同意書。
受詢學生個資可能因此外洩和被濫用的問題,她認為校方不會隨意把學生照片和個人資料放上社媒,而是篩選或把有需要的照片放在學校社媒,降低被濫用和個資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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