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9日訊) 彭亨州海事執法機構昨天上午10時15分,在刁曼島鄰近海域扣留一艘違反捕魚執照條列,涉嫌在禁區進行非法捕魚活動的C型拖網漁船。
彭亨州海事執法機構局長馬茲蘭今天發表文告指出,當時該機構巡邏艇在當地海域進行“繁榮行動”(OP MAKMUR) ,並發現一艘使用拖網在禁區捕魚的漁船,地點位於刁曼島以西10.1海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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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在該漁船展開檢舉,發現這艘漁船由4名年齡介於30至45歲的印尼籍船員操作。由漁船在距離海灘及島嶼少於12海里範圍內的禁區捕魚,為此,該機構援引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即違反捕魚執照條例展開調查。
同時,當局也針對這些外籍漁民所持有可疑的身份文件,而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展開調查。
“執法人員並沒有在漁船上發現魚獲。所有被扣留的船員連同漁船及充公物品都被帶返直落加汀的海事執法機構碼頭,再交予海事執法機構的調查官採取進一步行動。”
馬茲蘭強調,大馬海事執法機構不會向任何違法的一方妥協,特別是非法侵入小漁民捕魚區的拖網漁船,這是一種違法行為,當局都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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