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7日讯)38岁失业汉涉嫌在社交媒体上载污辱彭亨王室照片被提控上庭,他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纳兹烈被控于今年4月24日清晨4时30分至下午2时27分之间,通过Tiktok户头@mohdnazrebiohdsani上载有关彭亨王室的污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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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也在社媒广发上述照片,企图让人感到伤心。有关照片最终在下午2时27分,被彭亨苏丹北根办事处发现,因此触犯1998年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并可在233(3)条文下治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被判后,罪行仍持续,每天可被判罚款1000令吉。
来自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主控官法迪哈尼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严正看待被告在传播3R元素(种族、宗教及皇室)所犯下的罪行,并给予相应的惩罚,因为这种行为不但干扰公众利益,而且使用的字句充满恶心和粗俗。
被告今早在关丹地庭面控时并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自己已悔不当初,由于他正在失业且需承担妻子及两名孩子的生活费,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建议罚款不超过500令吉。
法官迈慕娜最终判决被告罪成,需缴付1万5000令吉罚款,否则需坐牢6个月取代。
视频:包素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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