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7日讯)一名杂货店店员被控于11月以及本月初,在巴西富地一带持械抢劫两项罪名,他今日在地庭面控时承认罪状,法官将于下月判刑。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祖海里祖基菲里(24岁)于11月6日傍晚6时45分,在巴西富地一间杂货店的柜台,以一把刀抢劫一名26岁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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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行劫时夺走杂货店的现金,导致该店损失超过400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出,该被告于12月2日下午3时29分,在巴西富地双溪布带(Sungai Petai)一间杂货店的柜台,抢劫一名18岁的女子,并夺走了她的钱包,内有身分证及200令吉现金。
被告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92和第397(抢劫/持械抢劫)条文而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罚款或鞭刑。
案件由副检察司卡马鲁哈西米罗斯里负责主控,而被告并未聘请代表律师。
法官祖基菲里阿都拉将案件定于明年1月19日审理案情及宣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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