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9日讯)食肆将津贴包装食用油倒入罐装食用油瓶子中,企图混淆视听,遭市民举报,并被彭亨内贸局取缔,并起获112公斤津贴包装食用油。
彭亨内贸局局长嘉丝莉莉透过文告指出,该局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 ,对相关滥用津贴包装食用油的食肆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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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内贸局是接获公众投报,指相关食肆使用包装食油进行商业活动,因此,执法队伍于1月8日,早上11时42分进行取缔行动。”
“调查显示,该食肆储存112公斤津贴包装食油,此已经超出了所允许的储存数量。”
她表示,进一步调查发现,相关食肆拥有者持有有效的统制品许可证,但仅允许购买和储存非津贴统制品。
“内贸局已经充公了相关的112公斤津贴包装食油及相关文件,以进行调查。”
她指出,该局已经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即拥有超过允许的统制品,开档调查此案件。
“内贸局严厉警告任何个人或公司,时刻遵从所制定的条例。”
“任何人一旦违反,内贸局将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采取法律行动。”
她指出,若是组织犯案,将被判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若重犯,将被判罚款500万令吉;若是个人犯案,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将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她欢迎民众成为该局的耳目,协助投报可疑或违法的行为。
民众可以透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报:
门户网站(Portal)[email protected]
2. 呼叫中心(Call Centre)1800 886 800
(i) 电邮 [email protected]
(ii) 手机应用程式 Ez ADU
(iii) 执法指挥中心 (ECC) 03-8882 6245 / 6088
(iv) Whatsapp 至019- 279 4317
(v) 彭州内贸局分局:
关丹– 09-571 7777 / 09-571 7778
淡马鲁/百乐– 09-290 1601 / 09-290 1602
劳勿– 09-355 4000 / 09-355 2707
而连突–09-260 1374 / 09-260 1375
云冰-09-414 0512 / 09-414 0513
(vi) 亲自前往彭州内贸局分局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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