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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观点

发布: 2:42pm 08/03/2025

记者随笔

刘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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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萍

刘玉萍 | 贪污经济 VS 地下经济

 

反贪污委员会在前首相有关联的官员家中及安全屋中,搜出逾1.7亿令吉的现金和700万令吉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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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后,反贪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展示这批赃款,让人不得感叹,到底要如何做,才能在15个月内,贪到这么一大笔钱。

在大马,一直以来,地下经济都被视为是财力雄厚的一方,举凡一些逃税漏税、黑市万字及大耳窿的业务等,都是地下经济的一方。

而不仅地下经济,贪污的经济也应该不能忽视,可以看到,不少涉及贪污案件的政治人物,所涉及的数额更是惊人,而且,不少涉贪者的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款项也无从追查,这其实也对经济造成重大打击。

尽管贪污经济和地下经济虽然在本质上有所不同,但两者常常相互交织,影响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

贪污经济的危害在于,它不仅仅是对经济活动的破坏,更深层次地影响了国家的治理结构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比之下,地下经济虽然同样是非法的经济活动,并可能造成税收损失、增加治安问题,但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被视为对不合理法规或市场机制的反应。

地下经济的存在反映了市场供需的扭曲,虽然它带来了短期的经济流动,但对于社会的长期发展影响较为局限。

因此,从对国家治理、公共资源分配和社会稳定的深远影响来看,贪污经济对经济和社会的破坏性要远比地下经济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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