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樟17日讯)丹州马樟县一名14岁的青少年昨天来不及投掷已著火的鞭炮而被炸伤右手食指,成为丹州鞭炮案的第一位伤者。
此事故在拉柏区锯木厂路发生,时间是晚上8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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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少年是亚当艾曼,他的继母西蒂祖莱妮(24岁)表示,她的儿子因爆炸导致手指流血,目前正在瓜拉吉赖县的苏丹依斯迈布特拉医院接受治疗。
她说,亚当点燃了鞭炮,但还没来得及扔出去,鞭炮就在他手中爆炸了。
“我是从他表弟那里得知这件事。他昨晚是在同村的表弟家里过夜。他最初隐瞒此事发生后所遭受的痛苦。他的表弟是给他封斋时看到房间床垫上的血迹感到惊讶,才意识到他的手指骨折了。”
西蒂祖莱妮说,她随后将儿子送到马樟医院,然后又被送往吉赖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她透露,事发前,亚当曾以购买开斋糕点为借口向她要钱。
“我给了10令吉,因为我碰巧没有零钱。但我已经怀疑他是要买鞭炮,因为他买了糕点后没有退还剩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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