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18日讯)彭亨州消费人及人力资源委员会主席沈春祥披露,林明华小董事部名下一间商店资产被征收每月119令吉60仙的土地租金表不满,经过他向州务大臣提出上诉后,已经获得批准下调至每月50令吉。
他说,日前彭亨州政府秘书机构(PSK)向林明大街民宅及店屋发放第一批21年期限的土地租赁合约(surat perjanjian Sewaan Pajakan),并征收土地租金。一些居民对于被征收较高的土地租金表不满,其中包括林明华小董事部,校方日前向他反映并要求协助申请降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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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个星期三召开的彭亨州行政议会会议上,已经把林明华小的课题提出讨论,经过向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争取,并指示州秘书局个案处理后,已经获批准将每月土地租金降低至50令吉。”
沈春祥今午出席彭亨人民公正党党员与公正党副主席郑立慷午餐活动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受询时,如此表示。
他补充,州政府下放林明21年期限土地租赁合约,主要是做为彭亨州政府秘书机构的收入,所以,林明大街的建筑物将按月征收土地租金,居民一旦签署合约,就必须履行合约条款包括定期支付地租,以取得租赁地契。
“这是根据有关建筑物的土地面积、用途,制定收费,不论是居住或商业用途的建筑物,都需于6月起向当局缴付地租。”
促尽快处理土地更名争取地税下调至250令吉
此外,针对关丹达士华小董事部申诉被县土地局征收超过6万令吉地税的问题,沈春祥促请该校董事部尽快办理土地更名及更换土地用途的相关手续,以争取获州政府减低每年地税至250令吉。
“根据了解,达士华小是半津贴学校,但地契持有人还在延用原校文冬双溪巴登华小董事部名义,并没有更名到达士华小董事部名下,而现有校地的土地用途性质也没更改为校地。
“因此县土地局仍旧是以原有土地用途性质为计算方式,向该校征收每年近一万令吉的地税。
“我在得悉达士华小的情况后,已于上个星期三召开的州行政议会会议中,向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反映,并获得大臣下达指令,要求县土地局跟进。”
因此,沈春祥建议达士华小董事部必须把相关手续都办妥后,他们才能给予帮助。
“当这些土地更名及更正土地用途性质的手续都完成后,我会要求县土地局重新计算达士华小的地税,并确保它不会超过每年250令吉。
“至于目前达士华小所申诉拖欠的逾6万令吉地税,其实是连续6年所拖欠下来的地税加罚款,一年地税仅9503令吉,并非一年征收逾6万令吉地税,学校董事部在面对问题时应该及早处理。”
沈春祥强调,彭亨州政府愿意给予帮助解决州内华小课题,例如关丹中菁华小也曾面对地税高昂问题,并且经过大臣同意后,成功将学校地税降低每年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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