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19日讯)现役警曹长涉嫌收贿,被提控上庭否认有罪,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凯利阿斯瓦迪(46岁)目前居住在淡马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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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3年4月15日,下午2时,在淡马鲁的一家快餐店,向一名女子索取一个金手镯,作为贿赂报酬,以利用职务便利,不对该名被一宗打人案件列为嫌犯的女子采取法律行动。
被告在事发时,隶属淡马鲁警区刑事调查组,警阶为警曹。
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索贿或受贿)(694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罚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5倍贿金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来自彭亨反贪污委员会的副检察司依端法哈娜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同时,附带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每个月首个周一向邻近的,即淡马鲁反贪会报到及不允许骚扰证人。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卜阿鲁姆甘代为求情时指出,被告加入警队已有25年,要求降低保释金,同时承诺被告将会遵守附带条件。
关丹地庭法官莎莉娜聆听后,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外,同时需要交出国际护照、不允许骚扰证人及每月需到反贪会报到。
案件订于5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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