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拉央24日讯)针对流浪狗捕捉方式引起社会舆论的问题,百乐县两位来自不同政党的县议员石传俊(民主行动党)与纳西尔(巫统),在县议会4月的会议上联手呼吁县议会立即改革处理流浪动物的政策,落实“TNR”捕捉-绝育-放回的人道方式,取代现行的捕捉与扑杀(Tangkap & Lupus)机制。
石传俊今日发布信息说,县议会当前采纳的捉捕方式不仅缺乏人道精神,更与《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相违背,该法令是由国会通过且具有全国法律效力,地方议会不应再依据附属条规来无差别扑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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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郑重建议,百乐县议会应与有经验的非政府组织(NGO),如毛孩之家签署特别合作协议,共同推行TNR政策,希望这能在近期县议会会议中被认真审议并获得通过。
“这项合作可包括捕捉具威胁性或制造麻烦的流浪狗,安排绝育手术,并在合适条件下放回原地,同时也能展开认养计划、社区教育等延伸项目。”
他强调,与其由县议会操作团队或外包承包商处理,交由专注动物福利工作的非政府组织来执行才是更具专业与道德责任的选择。
“非政府组织多年来投入动物保护工作,拥有实际经验及人道操作的标准。他们的动机是拯救生命,而不是靠‘抓一只赚一笔’的逻辑来谋利,所以更能精准识别并处理那些真正造成问题的流浪狗,而不是乱抓一通,制造更多民怨。”
他说,现行制度下的承包商按数量计酬,反而鼓励滥捕,令人担忧,承包商为收入而抓狗,数量越多则赚得越多,这种模式鼓励随意捕捉,而非政府组织则是以动物福祉与社会和谐为本,他们的工作是有良心及责任感的。
与此同时,纳西尔也建议县议会,应规划设立一个专属流浪动物收容中心(shelter),并委托给信誉良好的非政府组织负责日常营运与管理。
“与其每次只是靠抓了就杀,不如投资建设一个持久的人道机制,由专业团队进行评估、照护、认养等工作。这不只是对动物负责,也是对下一代负责。”
他强调,流浪狗问题不是单靠捕抓就能解决,而是必须结合绝育、教育、认养、社区参与等多方面策略,TNR是长期有效的解决之道,让百乐县带来一场真正的文明与有爱的转变。
纳西尔(左)与石传俊支持以“TNR”方法处理流浪狗问题。(县议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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