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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pm 29/04/2025

贿赂

移民局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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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官员

39岁移民官被控22贿罪 6月5日开审

东:39岁移民局官员被控22项收取4万7600令吉贿赂案,法庭订于6月5日进行审讯
卡马鲁阿米林(左)于今年3月,被提控上庭。(档案照)

(关丹20日讯)39岁被控22项收取4万7600令吉案,法庭订于6月5日进行审讯。

被告卡马鲁阿米林于今年3月,被提控上庭,案件于今日,进行过堂及呈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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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莎紫丽娜订于6月5日,进行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8年至2022年之间在淡马鲁任职时,向淡马鲁、劳勿和金马仑一带的娱乐中心、按摩中心、园丘、木材工厂业者索取每月900至3000令吉不等的贿赂金,作为保护那些没有合法证件外劳免受移民局干扰的交换条件。

根据首10项控状,被告在2018年至2022年通过贿赂手段,向不同的人收取总额1万5800令吉,该款项已存入他的个人银行帐户,以作为被告透露移民局取缔行动的情报,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献议/给予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和罚款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接下来的12项控状指出,被告在相同时期内向不同人收取总额3万1800令吉的款项,这笔钱是由六名与其公务职责有关联的个别人士透过线上转帐汇入其个人银行帐户,而他未提供任何回报。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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