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日前在马耳他召开的第24届英联邦法律会议上直言不讳地指出,剔除首相在法官委任程序中的权力,有助于加强遴选机制的公正性。
我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同意东姑麦润的建议,因为唯有剔除首相在法官委任程序的权力,司法才能够更加公正,也真正独立。只要首相有权委任法官,那么他的意愿将左右一个法官的去留或擢升,民众就无法相信政治是没有干预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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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以往的例子,如在1988年的司法危机,首席大法官敦沙烈阿巴斯遭到罢免,联邦法院数名法官遭停职和革职,说明政治人物,尤其是首相干预司法的严重性和破坏性。
虽然我认同东姑麦润的意见,不过首相署前部长纳兹里却认为东姑麦润在国际舞台上发表这种言论是在抹黑大马名声,因此必须对她采取严厉的行动。
但我所了解的是,东姑麦润的本意并非在破坏大马形象及玷污昌明政府,而是对司法的关心和健康发展才诚心提出这种意见,因此政府,尤其首相必须兼听则明,好好考虑她的建议,让国人更加相信司法的公正,也让国家的未来更加昌明和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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