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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0pm 26/05/2025

反贪会

被控

不认罪

贿赂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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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

不认罪

贿赂警员

冷气店助理被控贿赂警员 遭彭反贪会提控上庭

东:已签发:冷气店助理被控以1500令吉贿赂警员,遭彭亨反贪会以企图行贿罪提控上庭。
侯志勇(中)面控后,被带离法庭时一直低着头。(刘玉萍摄)

(关丹26日讯)冷气店助理以1500令吉,遭彭亨以企图行贿罪提控上庭。

47岁的被告侯志勇(译音)于今日,被带上庭面控,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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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在2024年5月6日下午约3时10分,在英迪拉马哥打扣留所,以1500令吉现金贿赂一名在关丹警区工作的警曹,作为释放2名涉及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而遭扣留的2名男子。

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行贿)(694法令),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罪。

一旦证实有罪,将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反贪会也提呈交替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试图行贿)。

一旦证实有罪,将被判罚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同样否认有罪。

反贪会副检察司依祖安法哈娜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下,保外候审,同时需要呈上国际护照及不允许骚扰证人。

被告代表律师阿末赛富丁求情时指出,被告是一名冷气店助理,月薪1435令吉,需要照顾妻子、2名孩子及母亲,要求降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莎紫丽娜聆听陈词后,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下保外,附加条件为呈上国际护照及不允许骚扰证人,同时每月需到反贪会报到。

案件展延至6月2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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