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彭政府土地 华男罚款10万令吉




(劳勿25日讯)一名华裔男子侵占位于文冬双溪直拜(Sungai Cherpai)的彭亨州政府土地,今日被劳勿地方法庭判处10万令吉罚款。
被告郑昌富(译音、48岁)承认有罪,他被裁定在州政府土地上挖掘河沙,并堆放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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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昌富若无法缴纳罚款,将以3个月监禁取代。
法官诺再韩在判决中还下令将被扣押的两台神手和一辆罗里除权,归还彭亨州政府,由彭亨州土地与矿物局局长处理。
根据控状,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1时05分左右,在一项突击行动中,发现被告在疑似州政府土地上挖沙。
被告当时自称是沙子经营者,并向执法员出示4B准证文件。然而,经检查后,发现该地区是在批准的范围之外。
文冬土地局和马来西亚测绘局(JUPEM)的核实结果发现,被告未获得任何准证,突击行动地点的坐标也不在任何精确测量的土地范围内。
被告被控触犯2020年修正版《国家土地法典》第828号法案第425(1)(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向法官要求减轻刑罚,理由是他没有固定收入,目前只是一名园丁,还要抚养4个孩子,包括生病的母亲。他没有律师代理。
此案是由彭亨州执法单位(UPNP)检察官哈斯马迪负责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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