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萍 | 警察来了,百万令吉贼赃怎么办


近期,一宗项目经理涉嫌贪污案件引发热议。案件最引人注目的并非贪污金额,而是当反贪会上门调查时,嫌犯竟试图在厕所内焚烧近百万令吉的疑似贿款。
笔者虽无百万现金可烧,更无“贼赃”烦恼,却也与主管就此展开了一番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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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提出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这些嫌犯会选择“烧钱”这种方式来毁灭证据?
在经典港产片中,当警方敲门,毒贩大多是打开窗户将毒品洒向空中,任其随风飘散,企图销毁证据——为何这群人不采用类似方式,将现金丢出窗外,反倒选择在封闭的厕所内焚烧?
起码丢出窗外,可以获得不少人的感激,也或许为逃跑争取一些时间,毕竟有钱捡,必定引发骚乱,这也会拖慢执法人员的脚步吧,还迫使执法人员必须与捡钱的民众对峙,以便拿回证物。
更令人费解的是,屋内随后还被起获了高达750万令吉的现金,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显然不可能将所有钞票都烧毁殆尽,怎样都可能被控贪污。
现在,嫌犯不仅面对贪污罪,还多了一个毁坏马币罪,这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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