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占用政府土地种榴梿 华裔女子不认罪



(劳勿13日讯)一名华裔女子今早于劳勿地方法庭被控在劳勿加里区双溪柏丹占用政府土地,种植猫山王榴梿树及建造小屋,被告不认罪。
被告名叫杨莲娟(译音、47岁),她在法官诺再韩面前听取取主官读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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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杨莲娟被指去年8月9日上午11时19分,占用上述彭亨州政府土地,触犯2020年修订的《国家土地法典》第828号法案第425(1)(a)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彭亨州执法单位(UPNP)调查官莫哈末凯里负责调查。
在审讯过程中,彭亨州执法单位检察官哈斯马迪和奴鲁艾因提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并由一名大马公民担保。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她要求减少保释金额,因为她没有工作以及需要抚养两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并由一人担保。
案件定于9月24 日过堂,让被告有时间聘请律师及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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