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值4千苹果手机 副经理控收贿 不认罪



(关丹28日讯)彭亨水务管理有限公司(PAIP)一名合约副经理,因涉嫌收受价值3999令吉的苹果手机贿赂,却未向反贪会申报而被提控上庭,他否认有罪后,获准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46岁被告莫哈末沙希尔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他被指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关丹武吉乌米路一带,身为PAIP合约副经理收受了一项贿赂,即一部由私人公司赠予价值3999令吉的苹果手机,此举已违反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694法令)的相关条文,而你未向反贪会或邻近警方申报该贿赂,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694法令)第25(1)条文(不举报被要求/索取贿赂),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5(2)条文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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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在此修文下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法官表示不认罪。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苏丽雅娃妮向法官建议,让被告由一名提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还有附带条件,包括把护照提交给法庭直至案结、每月15日到反贪会报道、不得骚扰证人。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那基指出,被告与妻子育有2名仍在求学中的孩子,每月收入只有4500令吉,并且随时面对被令停职的风险,
“被告被指收取的贿赂约3999令吉,并不是一项很大的数目,因此,我方恳情法官降低保释金。”
他表示,被告自7名年被逮捕后,一直以来给予反贪会充份的配合和协助调查,过去7年,被告已经到反贪会报到高达31次。
“被告也是一名本地人,育有妻子和孩子,因此没有逃走的风险。”
法官莎芝丽娜聆听控辨双方陈词后,决定让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且需遵守附带条件,包括提呈个人护照、每月15日到反贪会报道、不得骚扰证人。案展9月30日过堂。
视频:包素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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