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区抽烟 男子认罪判监1个月


(瓜拉登嘉楼3日讯)一名26岁男子被控在公共场所禁烟区吸烟俯首认罪,被瓜拉登嘉楼推事庭判处一个月监禁。
根据案情,该男子于2024年3月6日下午约6时,在位于峇都布洛海滩公共区域吸烟。该区自2007年7月1日起被宪报为登嘉楼无烟区(TBAR),属禁止吸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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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当时在瓜拉登嘉楼苏丹娜诺查希拉医院(HSNZ)围篱旁的禁烟区内吸烟,因而触犯2004年烟草制品管制条例第22(2)条文。
被告俯首认罪,控方当场提供250令吉的罚款选择,但被告未能缴付,最终选择入狱服刑。推事尤哈尼斯最终根据被告本人的要求,判处其一个月监禁。
当局提醒峇都布洛公共海滩的游客,务必遵守当地禁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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