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洛 | 霸凌此风不可长


今早笔者打开报纸,发现有一则触目的标题“国会11月辩论霸凌报告”,当笔者仔细阅读内容,笔者心里感到非常欣慰,政府终于听取民声,决定立法阻遏日益猖獗的霸凌行为。
看来政府要设立反霸凌仲裁庭,专门处理涉及学生及孩童的霸凌行为,这也是期待的法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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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学生违规纪律系统(SSDM)显示, 2024 年霸凌案件数量为7681起,比2023年的6523起增加, 其中 2000 起发生在小学,超过5600起发生在中学,甚至大专院校也不时传出霸凌事件的发生。
顾名思义,霸凌即是指个人或集体在力量上不平等的情况下,持续以言语,肢体,文字和网络等方式,故意对他人进行贬抑,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
因此,常见的霸凌大致上有校园霸凌,职场霸凌,网路霸凌,而其中较为普遍的是校园霸凌。
犹记笔者在小学就读时三四年级时曾受到同学的霸凌,记得有一次,班上有一位同学把笔者的书包藏起来。
笔者不知从那里来的勇气,哭哭啼啼投诉校长,结果对方给校长打了两鞭,从此以后,那位同学便不敢放肆任为了。
笔者长大后,到社会上工作,笔者有被霸凌的阴影常常想到,人海茫茫,孤独一人,总应该有个“靠山”。
于是,笔者参加了青年团体和政治团体,扩大了自己的交友圈,生活中才感到有安全感。
最近,教育部颁发指令,全国各中小学都须带领高喊“我们讨厌霸凌”的口号,未免让人感觉反霸凌流于形式。 但是笔者却认为没有什么不对,诸不知语言是有力量的。
它赋于学生道德勇气,让学生明白在面对不公时挺身而出,制止霸凌。
此外,教育部应把反霸凌列入教材,旨在培育有同理心,有责任感的文明个体。反霸凌教育诚然重要,但也不能忽略执法下手。
笔者认为对霸凌者罚款或监禁都不足以真正有效威慑力。因此,笔者建议当局应给予霸凌者鞕刑处罚以获得杀一儆百的效应。邻国新加坡就有一个 9 岁学童霸凌同学而受到鞭刑处罚。
这是一个好例子。打在孩子身上,痛在父母心头。父母应负起责任。 总而言之,霸凌此风不可长。抑制霸凌不能全靠政府,各团体和机构都须给予配合才能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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