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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33pm 27/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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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烧罗里避充公 车主罚3500

东:纵火烧毁自己罗里以避免被执法当局充公,罗里车主被控及罚款
 被告莫哈末艾慕拉为了避免罗里被充公,不惜放火烧毁自己的罗里。(档案照)

(瓜拉登嘉楼27日讯)一名因纵火烧毁自己以避免被执法当局的罗里车主,今日在地方法庭承认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罪名后,被判3500令吉。

被告为31岁的莫哈末艾慕拉,他在地庭法官诺玛兹丽妮面前听取控状后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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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他于本月22日下午1时30分,在登嘉楼巴当艾国小前的德布路一带,故意妨碍正在执行公务的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庭最终判处被告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改以五个月监禁替代。

此案由副检察司诺阿妮丝娜比拉主控,被告则由律师阿都哈益沙林代表。

早前于10月22日,媒体曾报道,一名罗里司机为避免罗里被陆路交通局充公,竟当场烧毁自己的罗里,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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