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15岁妻妹 面对3控状 男子不认罪


(劳勿11日讯)一名姐夫被控强奸及非礼小姨,今日被警方带上劳勿地方法庭提控,面对3项控状,唯被告不承认犯罪。
被告慕哈末亚昔(22岁),来自文冬加叻,他是于11月4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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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第二控状违性侵儿童法
根据首项控状,他于4月9日早上11时15分左右,在文冬加叻花园一座组屋一间单位内,非礼年仅15岁的小姨,抚摸受害者的私处及胸部,因此触犯了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不超过20年及可以施加鞭刑。
次项控状指被告于10月25日下午大约5时30分左右,在文冬加叻双溪都亚瀑布,抚摸小姨的臀部,因此触犯了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不超过20年及可以施加鞭刑。

第三控状指涉性侵
第三控状指被告于4月11日早上大约9时30分,在文冬加叻花园一座组屋一个单位内,强奸小姨,这在宗教、习俗及法律层面上都不被允许。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兼可以施加不少过10次鞭刑。
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通译员读出3项控状后,他皆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莫哈末哈基米副检察司不建议被告获得保释,还押文冬孟巴卡监狱拘禁,法官诺再汉择订2026年1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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