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2冒警行骗罪 2女承包商各罚8000



(关丹12日讯)涉嫌冒充女警并诈骗妇女,关丹2名女承包商今早在关丹推事庭面控时承认两项罪名,两人各罚款8000令吉。
推事依丽娜奥斯曼今早对两名被告,即诺法拉哈妮斯莫哈末(31岁)及诺阿菲卡阿曼沙(37岁)依每项指控判处4000令吉罚款。如果不缴纳罚款,将被判处六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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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被控于今年10月3日上午8时11分,以及10月3日上午9时39分,在关丹通往甘马挽绕道的巴洛柏迈花园住宅区,出于共谋的意图下冒充警员并告诉一名53岁女子以支付400令吉和250令吉的款项,来解决她儿子所涉及的交通事故案件。
因此,她们在刑事法典第419条文(欺骗和假冒)下被控,该条文与同一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方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菲道勿斯代表,而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法拉阿迪卡及莫哈末阿查哈里。
对另3指控不认罪
在另一个推事庭内,两名被告则面对3项指控,她被指于今年7月9日及9月2日,在关丹格宾双溪卡朗,冒充警察并欺骗一名男子支付1749令吉,以协助他解本身所涉及的通奸案。
两人被指共谋要求该名22岁男子支付371令吉及742令吉款项,以解决通奸案。她们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19条文,并与同一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面对这3项指控,两人于推事东姑依丽雅娜端卡玛鲁查曼面前表示不认罪。
此案由副检察司茜蒂纳比拉负责提控,两名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努鲁沙菲卡所代表。
茜蒂纳比拉向推事建议让被告以每项指控3万令吉保释候审,而努鲁沙菲卡则要求降低保释金额,因为两名被告在较早时的审讯中,已各别被罚款8000令吉。于是推事把保释金额定为每人6500令吉,并订于今年12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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