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村长否认2失信罪 获准5千保外候审



(关丹26日讯)一名曾在而连突担任甘榜末达令乡委会主席的63岁男子,今天在关丹地庭被控以2项涉及总额4万令吉款项的失信案罪名,获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沙希米旺依萨分别于2022年7月7日以及于2023年4月18日,接受两笔由一家木业私人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所交付总额为4万令吉的款项,以便根据该公司与甘榜末达令乡委会之间的伐木协议,支付予甘榜末达令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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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滥用受委托款项
无论如何,被告被指控滥用受委托的款项,犯下两项失信罪,触犯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鞭打和罚款。
被告在地庭法官莎兹丽娜面前,聆听法庭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副检察司依祖艾因法哈娜阿末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也建议附加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每月一次到邻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也不能骚扰证人至案件结束。
代表被告的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末三苏阿克马向法庭求情指出,已届乐龄的被告目前靠割橡胶谋生,月入800至1000令吉,同时也需要照顾同样年长的61岁太太。
而法庭设下保释金的用意是确保被告出席审讯,并非惩罚,但控方建议的1万令吉保释金额对于被告来说太高了,在经济能力上无法承担,何况,以被告的年龄及健康状况,还有肩负照顾太太的责任,是没有可能逃逸的,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最终决定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候审,同时也必须实施所列出的3项附加条件。
此案订于2026年1月1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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