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经理冒用他人名义索3万佣金 法庭罚6万令吉



(关丹1日讯)一名广告相关业务公司前经理以虚假名义诱使一名商人支付3万令吉,作为安装户外广告牌的佣金,今日在关丹地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6万令吉,以6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案件发生地点为关丹,被告莫哈末尤索夫(58岁)于2020年6月至7月期间,被指欺骗一家公司的拥有人尼沙夫丁,让对方误以为一家广告公司的项目发展总监要求支付3万令吉,以作为获取公共地区、住宅区以及学校区域一带安装及维护户外广告牌计划的佣金。实际上,相关人士从未提出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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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15条文(诈骗),并可在第417条文下,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巴洛的莫哈末尤索夫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向法官沙兹丽娜求情时指出,自己目前无业,但仍需负担一名妻子及2名尚未成家的孩子生活开销。
他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承诺不会再犯错而拖累家人,并在案件调查期间全力配合反贪会。
控方为反贪会副检察司拉比亚图,她希望法官给予被告相称的刑罚,为社会带来起警惕作用。
法官经过考量,裁定被告罚款6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监禁6个月。
被告较后当庭缴清6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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