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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跳槽法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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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长的决定,在诠释反跳槽法方面,符合“特定优先于一般”,以及“间接做法同被禁止”两大原则。从纯粹法律的探讨,不悬空变节议员,并非毫无根据。 自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宣布土团6名变节议员无需悬空议席进行补选,舆论似乎倾向谴责议长,这反映的是社会当中弥漫的情绪。 政治跳槽根本上是违背政治伦理之事,非马来社群对此情绪尤其强烈。这是因为政治跳槽导致的喜来登政变,让几经磨难,多年奋斗才得以推翻的种族威权整体,重新复辟。 当今版的反跳槽法,是政治妥协的产物。这是个方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其中,最明显的妥协,就是议员被政党开除,就不会被视为跳槽,不会面临议席悬空的问题。《联邦宪法》第49A(2)(c)清楚说明:被政党开除(expulsion)的议员,不会丧失议员资格。 土团党要对付变节议员,面对的难题正好是不能开除他们。变节议员一开始就宣布,他们只是宣布支持首相,但依然是土团党成员。只要没有主动辞职,变节议员就不会触动宪法第49A 1(a)(i)条文,面临议席悬空的状况。 不能开除,土团党就想利用49A 1(a)(ii)条文来悬空叛将的议席。此条文列明,当一名议员“党籍终止”(ceases to be a member),议席必须悬空。因此,在目前情况,对立的是宪法第49A(1)(a)(ii)与49A(2)(c)。首相安华指责慕尤丁,对反跳槽法,“只看一半”,指的就是,只看“党籍终止”,不看“开除党籍”的条款。 “党籍终止”,比“开除党籍”有更大的逻辑外延。“开除党籍”自然就会令“党籍终止”。但“党籍终止”却未必来自“开除党籍”。“党籍终止”,还有其他诸多理由。只要不是因为“开除党籍”,其他“党籍终止”的理由,在反跳槽法下,都须悬空议席。 如果出现同时符合“开除”与“终止”党籍的状况,哪一条法律,应当优先适用?逻辑上,更精确的法律条文,应该适用。“开除”比“终止”,意涵更精确。所以,如果同时是“开除”与“终止”党籍的状况,第49A(2)(c)反跳槽法的除外条款就应该生效,无需悬空议席。 这其实也符合法律诠释学当中:“特定性条文,优先于一般性条文”的原则(generalia specialibus non derogant)。 当然,土团党申论的是,开铡六名变节议员,完全不是“开除”,全然只是“党籍终止”。这点是否成立? 土团发出指示函,要土团国会议员,签署效忠党以及不支持团结政府。变节议员至期限都没有回复。土团援引最新修改过的党章第10.4,“通知”六议员,党籍终止。第10.4条列明:国州议员议员如不遵守最高理事会的书面指示,党籍自动终止。 “不遵从组织指示,被终止党籍”。这个陈述,和“开除”,有差别吗?这为何不是,巧立名目,为了符合反跳槽法的字眼,以“党籍终止”为名,行“开除”之实? 当然,这种文字的玩弄,相当蛊惑人心,但也难以辩驳。接获土团“终止党籍”通知后,武吉干当国会议员赛阿布胡申提出,土团做法,有如“推定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 “推定解雇”是劳工法的概念。当雇主没合理理由要解雇雇员,但又不愿意承担“无理解雇”的赔偿,就往往以各种方式,刁难、羞辱、骚扰雇员,让雇员呆不下去,主动辞职。雇员提告时,可以提出自己其实“非自愿”辞职,所以,等于实质上的解雇,也就是“推定解雇”。基于此,雇主还是要承担“无理解雇”的责任,不能申辩说是:既然是主动辞职,就非解雇。 赛阿布胡申要表达,土团不要付出开除议员,而让其免于丧失议席的代价。所以党用了迂回的方式处理,手段与动机,和“推定解雇”类似。但不难看出,两者有明显的差异。 在“推定解雇”的情境,雇员实际上是有提呈正式辞职的。变节议员没有主动辞职,而是被终止党籍,全程被动。如此,变节议员的情境,其实比”推定解雇”更为苛刻。但“推定解雇”看来不能很贴切的类比反跳槽法的情况。 有一个法律原则,或许是人们应该参考的:“如直接做某事,被法律禁止,则间接执行亦将被禁”(Quando aliquid prohibetur ex directo, prohibetur et per obliquum)。 依此原则,如果“开除”党员,会面临无法悬空其议席的结果,“迂回式”的开除,自然也需面对同样的法律结果。 综上所述,国会议长的决定,在诠释反跳槽法方面,符合“特定优先于一般”以及“间接做法同被禁止”两大原则。从纯粹法律的探讨,不悬空变节议员,并非毫无根据。 人们对议长决定深痛恶绝,主要乃因其最终结果:虽有反跳槽法,跳槽议员依然可以逃离惩罚。但如果现有反跳槽法的立法原意,就是“杜绝跳槽,但排除被党开除的例子”,目前结局,为何不是预料之中? 那宪法第49A(1)(ii),“终止党籍”的条款,是否形同虚设?未必。此次争议,其实要聚焦的应该是土团党 新修订的党章。 新党章条款,党领导任何内容的一纸命令,就可以让拒绝服从的议员丧失党籍。这无疑让党拥有过大的权力。运用此条文对付议员,等于“迂回开除”,原因在此。 相对而言,巫统配合反跳槽法修订党章,自动“党籍终止”的情况,局限于中选议员,加入巫统没有加入的政治联盟,或是宣布成为独立议员。这种条款,具体明确。比“党领导指示”,这中条款,应该可以符合49A(1)(ii)的定义。 此外,倘若土团党章更具体列明,中选议员在极重大国会议案中,背离党的总体意志(如:财案、首相信任动议)投票,便会触犯反跳槽法,这也更能回避被视为“迂回开除”。 朝野就土团变节议员的政治攻防激烈。反跳槽法的无力,确实令其失去了公信。国盟以钻漏洞的方式,在甲州演一出最新跳槽戏码,更是令情况雪上加霜。 现版反跳槽法的失效,或许可以,也应该成为考虑引入“罢免法”的契机。此外,为了杜绝喜来登政变的重来,修法明确禁止以宣誓书,决定首相支持度的做法,在反跳槽法失效的此刻,更显迫切。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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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伊党的举动,其实也不过是首相安华挑战反跳槽法底线的反噬,而伊党的先例一开,就宣告了反跳槽法在日后将完全形同虚设,其对没有道德底线的议员不再有约束作用。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上周二(16日)在国会突然宣布该党迎来了马六甲州巫统文庙区州议员再拉尼的加盟。这种情况放在前几年可能相当寻常,但如今联邦宪法与各州宪法已纳入了反跳槽的条款,这种“带席跳槽”的行为理论上已失去施展的空间,所以很多人在刚刚听闻这项消息时也是相当疑惑的,而达基尤丁很快的就接下去解释说,再拉尼其实早在去年6月就加入伊党,而甲州议会修宪纳入反跳槽法是一个月后的事,因此,后者跳槽并不存在违法的情况。 本着新订法律不可追溯的法治原则,若达基尤丁所表明的情况属实,那么再拉尼所属的文庙州议席就自然没有悬空的必要。然而,事情看起来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既然再拉尼在一年前已经加入伊党,何以要拖至今天才做出宣布?槟城、雪兰莪、森美兰、吉打、登嘉楼和吉兰丹等六个州属在那时已在酝酿举行州选,而再拉尼在7月杪六州选举正式开打之后也一度为国盟站台,伊党为何不在当时官宣此事,并借此推高国盟备战州选的气势? 或许,伊党是有意要等待更适合的时机才出手,但国盟在六州选举时气势如虹,而且还订下了夺取雪、槟、森三州政权的目标,有这张冲击希国联军士气的牌不用,确实不太符合逻辑。当然,我们确实也无法排除伊党秘而不宣的可能性,但若真如此,那岂不是意味着伊党早已渗透巫统?而且,这名叛将还带着敌对党员的身份潜伏党内长达一年,这延伸了一道更重要的问题:巫统,甚至是团结政府内,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的“卧底”?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伊党刻意走反跳槽法的漏洞,将在近期加入的再拉尼说成是去年甲州反跳槽法生效之前的事。若根据政治逻辑,这个可能性其实更高,因为其一,伊党在刚过去的双溪峇甲州议席补选大胜,反映了各族选民对政府的不满,此刻这么做可以干扰、分化团结政府成员党基层之间的士气与忠诚,其二,下议院议长佐哈里近日宣布不悬空六名变节土团党议员的议席,已激起国盟的不满,此刻这么做也可以对政府施展报复。 基于这两项动机,所以我深信这个可能性看起来比较合理,更何况,对于何时入党这回事,它是死无对证的,因为所有的政党在这方面都可以斟酌处理,要将近期接纳的入党申请倒签(backdating)成过去任何一个日期都是没有难度的,而且社团注册局也没有禁止政党使用倒签文件的规定,所以这也意味着政党在招人跳槽,或者,那些不安于室的议员们想跳槽,他们所需付出的成本已变得和反跳槽法落实前一样低廉。 伊党在做出再拉尼入党的宣布后,巫统实际上也完全无法应对,巫统主席阿末扎希也仅能够否认党内有潜伏更多的“再拉尼派”,并且将后续事情交给甲州巫统主席阿都拉勿处理,再谴责伊党不讲武德,除此之外,他们基本拿伊党和再拉尼没有办法。当然,巫统大可与伊党和再拉尼对簿公堂,不过这当中所消耗的时间太长,甲州议会任期也已经超过三年,就算巫统最终赢了官司,文庙议席必须悬空,但此议席已经不再需要举行补选。 这种跳槽方式,与六名变节土团党议员的“跳槽”行为一样,都是反跳槽法的灰色地带,因为国盟同样对团结政府的拉拢无计可施,他们虽然可以和团结政府对簿公堂,甚至到法庭状告议长偏私,但这同样必须耗费时日,几场聆审下来很快就可拖满三年,届时就算国盟胜诉也没有用。所以,这次伊党的举动,其实也不过是首相安华挑战反跳槽法底线的反噬,而伊党的先例一开,就宣告了反跳槽法在日后将完全形同虚设,其对没有道德底线的议员不再有约束作用。 因此,在现阶段,反跳槽法的修订已是非常迫切的,因为我国政坛内拥有很多类似再拉尼的资深青蛙,他们必定对保留党籍式的变节,以及倒签式的跳槽感到非常鼓舞,而且一定会在适当的时机有样学样,届时我国政坛将重回2022年前的动荡。当然,反跳槽法该怎么修缮,这必须再度动员所有政党参与,而且,为了不要重演2021年朝野谈判时的党政利益拉锯,政府必须在修法时纳入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前法官、宪法专家等中立的个体,从而确保新法的完善。 当然,在修法过程中,有两点是必须注意的,其一,议长的权限必须梳理清晰,不容许议长针对灰色地带进行诠释(避免议长因为政党背景而作出偏颇的决定);其二,议员的责任也必须列明,强制规定跳槽议员必须及时向选民表达党政意向(避免跳槽的秘密谈判和倒签行为)。若觉得修订宪法太麻烦,或者难以取得三分二议员的通过,政府亦可考虑启动制订全新的罢免法,将诠释权移到这部新法之上。总之不管怎样,阻止议员跳槽的法,是不修不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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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跳的议员,则是还可以领着议员俸禄,吃香喝辣。法律效力,在时间上没有回溯力,道理简单明了。 7月16日,伊党在国会召开记者招待会,隆重宣布马六甲文庙区原巫统州议员再拉尼,“早已”在去年6月申请并被接纳为伊党成员。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做出宣布前,还特别铺陈反跳槽法的订立,以及各州宪法要如何落实、采纳反跳槽法。铺陈完毕,这原来是要宣布,再拉尼加入了伊党,而且那是2023年6月的事。马六甲州议会采纳反跳槽法,却是2023年7月的事。所以,达基尤丁宣布,该跳槽不受法律约束。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跳的议员,则是还可以领着议员俸禄,吃香喝辣。法律效力,在时间上没有回溯力,道理简单明了。 但是,在政治诚信低落的政治文化当中,人们为何不能质疑:这个所谓的“早已跳槽”的时间点,是事后的精心设计? 达基尤丁在2021年,就曾在国会宣布最高元首“已经御准”废除紧急状态,引发元首震怒发函澄清。一些政客玩弄事件,也玩弄时间点,有先例可循,驾轻就熟。这也应该成为其往后宣布诚信度的指标。 达基尤丁在此次记招,不算有“弗洛伊德”式的说溜。但他在回答记者一个问题时的字眼,或许还是令人遐想的。记者问既然去年早已跳槽,为何今天才宣布?达基尤丁大声回复:“那是策略”(itu strategi!)。话音未落,一众伊党议员哄堂大笑。这笑,人们难道没有“奸人坚”之笑的感觉? 既然一切都是策略,真相会否就是敬陪末座?“策略论”当然也可以有如此说法:“策略”的意思,乃是掌握时机,在国会议长拒绝宣布土团六变节议员议席悬空后,来个回马一枪,让团结政府也尝到跳槽歪风之害。 但原来,国盟议员抗议议长决定,佩戴起白丝带,宣扬的不是对反跳槽法精神的原则性捍卫;而是申诉,自己没有从反跳槽法的漏洞得益。如今在其他地方,巧妙策动跳槽,乃是以牙还牙,所以可以沾沾自喜? 或许有“中立人士”如此论述:如今伊党再写“跳槽”新篇,乃是议长没有悬空土团叛将议席引发之祸。希盟此次是自食其果,不应怨尤。果真如此? 如果达基尤丁的陈述属实,伊党早在去年6月就已经密谋部署如今宣布的“策略”。要说这是面对对议长不公决定,才愤而“无奈”反击,恐怕太扯。 何况,伊党现在玩的,是“时空挪移术”,把跳槽时间定在跳槽法之前。议长决定引发的争议乃是土团开铡六议员,实质是“开除”,还是应被视为定义模糊的“停止党籍”。议长决定可能不符合反跳槽法的目的与精神,但是以法律条文的角度,并非毫无理据。 所以,即使议长宣布土团叛将议席悬空,也没有办法约束 伊党策略性引爆再拉尼跳槽的震撼。这是因为伊党提出的借口,与议长需要决定的议题,南辕北辙。 一股脑批判对议长决定的氛围之下,稍不留心,就会有人误认在国会反对声音最洪亮的国盟,反而扛起了捍卫“反跳槽法”的大旗,占据道德高地。 伊党自豪策动最新跳槽,幻想由他们推动体制改革的人们,来到了梦醒时分。国盟绝不是反跳槽法的捍卫者。人们更不能遗忘,本国跳槽政治的至暗时刻:喜来登政变,始作俑者和主要角色,就是国盟。 实际上,伊党也不在乎行事是否站在政治体制改革的一方。从来,该党都是靠宗教与种族论述获取支持。 此次闹剧主角再拉尼,也不是第一次跳槽。此政客原本是在公正党旗帜下,在2018年夺下甲州文庙议席。2020年,他初次叛变,导致甲州希盟政府垮台。如今再从巫统跳去伊党,实行二连跳 。 伊党一众高层领袖与跳槽佼佼者,在记招上同框,还笑谈行将夺下甲州政权,凸显该党的政治操守以及底线之低。至少,土团叛将倒戈,团结政府可没有公开的“欢迎仪式”公告天下,洋洋自得。 团结政府上台,体制改革缓步进行,甚至时有倒退之举,但相对于国盟,还是好得太多。以高标准批判团结政府容易。作为善意的鞭策,这也是必须。 严厉批判,恰好是希望团结政府,善用可能有限的执政时刻推动改革。来届大选,国盟如若上台执政,到时体制改革,何去何从? 但晚近团结政府一系列政策,即使用意妥当,也会面临超乎异常的攻击(优异生直获预科班学额等等)。情绪性批判带来的“塔西佗陷阱”隐隐然形成,得以从团结政府倒台得益者,自然乐见于此。但对其他人民,清醒分辨真批判之真伪,以及理解背后总有虎视眈眈的国盟,极为重要。
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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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华及时纠正错误,还可以为创造辉煌立下基础。若越陷越深,外界的赞誉只会是昙花一现。 在众多质疑声中,美国摩根大通银行与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却赞扬首相安华的经济政策。显然的,安华政府有做对的地方,也有错误的决策。 摩根大通赞誉大马的政策改革、数据中心投资和基建活动,宣布将大马股市的评级从“减持”上调至“中和”,这是近6年来首次调升大马评级。而著名国际评论员及专栏作者班杰明莱克在《福布斯》评论中指安华推出的新税制、加快批准外国直接投资、吸引高价值产业链投资、重组津贴和管控公务员成本等举措,对大马和亚洲区域有重大影响。 合理化补贴、新雇用的公务员改用公积金制度,能够降低财政赤字;半导体和数字技术等高价值行业吸引大量投资、推行渐进式薪金政策,可以提振经济和提高国人收入。这是外国人看到大马的进步,但大马人的看法却不一样,否则团结政府也不会输掉双溪峇甲补选。 安华的经济改革是建基在没有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但体制改革才是长治久安之道。没有稳定的政治,经济改革犹如沙滩上的城堡,一个巨浪到来就会坍塌。 如果安华缺乏信心,不敢进行政治改革,那么至少应该专注于振兴经济,避开政治操弄,然而他并没有吸取2021年11月马六甲州选前接受“政治青蛙”,致使选举惨败的教训,如今下议院议长佐哈里议决6名土团党变节议员没有抵触反跳槽法,无需悬空议席,是在重蹈覆辙。 希盟曾经受到政治青蛙毒害,丧失政权,因此才联合第九任首相依斯迈沙比利推动立法,制止议员叛变,现在是好了疮疤忘了痛,为了党派利益,让反跳槽法形同虚设。今后任何朝野议员都可以有样学样,有可能重演“喜来登事件”的乱局。 虽然外界赞好安华的财政改革,但这些利好消息很快的就被“不悬空6国席”的事件冲垮。国盟将藉机挑起反政府的情绪,持续不断的政治对抗、公民社会组织指控团结政府不遵从法治精神,都将损害安华的改革形象。 其实,在副首相阿末扎希获批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后,希盟对改革的立场就开始动摇,变成以党派和个人利益为优先,例如反对党国会议员不享有选区拨款。安华表示,反对党无需复杂化选区拨款课题,不需要又跑、又散步,进行谈判就可以了。这显示首相曲解了民主和平等的原则。 在废除恶法方面,希盟也没有行动,以致非政府组织不断促请政府兑现承诺。政府对人权及新闻自由的态度也是不痛不痒,比如以严禁触碰种族、宗教及王室(3R)等敏感课题为理由,放弃捍卫新闻自由。内政部长赛夫丁把拘留所、监狱和移民局拘留中心的死亡案件全部 [vip_content_start] 归咎于扣留者本身的健康问题,也缺乏说服力。 有报道指总检察长阿末特里鲁丁预料将被委任为联邦法院法官,为出任马来亚大法官铺路,这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总检察长还未卸任或退休,不应被委为法官。政府必须维护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此外,2024年国家总稽查司第二系列报告揭露政府机构的理财弊端,安华政府不能推卸疏于监管的责任,比如人力资源发展机构动用雇主每月缴付的人力资源发展基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举办各种奢华活动,很大部分是在昌明政府治理期间发生的。 希盟在野时指责前朝政府的治理糟糕,导致浪费和舞弊,甚至声称只要堵住漏洞,可以派发更多援助金。现在自己执政了,举起反贪旗帜,然而政府机构的弊端依旧,影响民众信心。 诸如此类的问题,长久以往将加剧负面看法,冲击外国机构的评估。因此安华政府不能心存侥幸,以为经济增长、人民收入增加,就能够在下届大选保住政权。 团结政府还有3年的执政期,现在亡羊补牢,还不算晚,最重要的是不忘初衷、回到改革的正轨。首先要做的是,修正反跳槽法,堵住现有的漏洞,确保政治稳定。 接下来是落实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效率和加强政府部门的纪律,并且立即停止政治操弄。 如果安华及时纠正错误,还可以为创造辉煌立下基础。若越陷越深,外界的赞誉只会是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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