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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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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1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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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4日讯)47岁夜市小贩涉嫌11次强奸及肢体性侵未成年小女生,以致对方怀上5个月身孕,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林锦泰(译音,47岁)被指控于今年3月8日、4月5日及19日、5月17日及24日早上8时,在受害人的住家强奸及肢体性侵年仅14岁的未成年女生。 依据控状,被告4次强奸未成年女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10年、最多3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也面對7項觸摸受害人性器官、指示受害人摸自己(被告)的性器官、用手指进入受害人私處及吮受害人胸部等的控狀,抵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14(a)、14(b)及14(d)條文,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在今日的庭审过程中,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以案情严重、保障受害人的安全及免受干扰为由,请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 他说,20年前受害人与被告是居住在一起的好邻居,双方家长也是相熟的好朋友,案件是在他们搬离原处及居住在不同地点的时候发生。 他说,被告也认识受害人,案发后曾多次干扰受害人,为了受害人的安全起见,控方请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交保。 尚未委托律师出庭的被告,以要照顾家人及年仅11岁的儿子为由,请求法庭让他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 案情显示,被告趁著周五受害人的家人出外工作,借口要到女生住家观看观赏鱼,却伺机到受害人的睡房性侵受害人。 受害人被强暴后,时常头晕及呕吐,月事也迟迟没来,就用家庭验孕棒检验,发现自已怀有身孕,才把被奸污的遭遇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向麻坡警方报案。 受害人也被送往医院检验,医生证实受害人怀有5个月身孕。被告于7月7日被警方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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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8日讯)一名17岁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后,接受酒廊老板的“好意”,入住老板的公寓并为他打工,岂料被老板灌醉和强奸。这名雇主今日被法庭宣判监禁13年又四周和九下鞭刑。 《联合早报》报道,42岁的被告拉扎古玛在高庭受审后,今年3月被判强奸与非礼罪名成立,案件于今日下判。拉扎古玛今日也在庭上承认第三项窝藏少女的罪名。 承审法官蒋诗琦下判时,斥责被告利用少女的弱势处境犯案,包括他知道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得躲避警方,以及少女依靠被告为她提供住宿和工作收入,被告甚至在案发当晚特地把少女灌醉。之后,少女在案发后自责喝醉,让被告有机会犯案,精神与心理方面都遭受严重创伤,这也是本案加重刑罚的因素。 利用少女弱势处境 此案件发生于2020年2月21日深夜至隔天凌晨之间,地点是在被告居住的公寓单位内。 案发时,被告拉扎古玛是一家名为Don Bar & Bistro酒廊的老板,被他强奸的少女当时仅17岁。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她的名字。 审讯揭露,少女原本住在新加坡女子收容所,她逃离后得知拉扎古玛的酒廊在请人,于是前去应征,同日开始在酒廊工作。当时有另一名逃离收容所的女子B,也在拉扎古玛的酒廊打工。 少女在酒廊工作不久后,被一名朋友向警方举报她从收容所逃跑并且躲在酒廊,警方于是突击酒廊。少女收到消息,赶紧与另一名女子离开酒廊,并联络拉扎古玛。 拉扎古玛把少女与女子接到他的公寓,当时女子B也在场。拉扎古玛告诉她们,可以在公寓住下来,她也安排酒廊职员把少女们的衣物拿到公寓。 案发当天晚上,拉扎古玛叫三名女子陪他喝酒。 控方指拉扎古玛在少女喝醉后,把她带到公寓二楼非礼与强奸,少女因喝得太醉而无力反抗,同时女子B也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少女早上睡醒后,把她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女子B和另一名女子。她接着收拾东西离开公寓单位,并且没再回去酒廊工作。同年7月20日,少女回返收容所,并且把被性侵犯的遭遇告诉社工。 法官认为,尽管少女在庭上的证词与她早前的口供书有些许出入,但对于关键案情包括案发当晚她喝得很醉以及没有同意发生性行为等,少女的说词前后一致,而且与目击证人女子B的说法吻合。 至于辩方指少女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警或通知社工是个疑点,法官对此回应,过去同类案件显示,不同性罪案的受害人不一定有同样的反应,也没有规定说受害人必须在案发后马上报案。 法庭考虑到本案受害少女的处境,包括她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和对当局缺乏信任等,她不愿及时向当局求助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拉扎古玛还另外面对22项涉及其他受害人的控状,包括性侵、非礼和阻碍司法公正等,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
3星期前
(新加坡3日讯)4兄弟强奸和性侵亲妹妹长达4年案,最年轻的19岁四哥认罪后,今天被判坐牢9年和鞭笞24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今年3月份在高庭承认强奸性侵等8项罪状,干案的时间是2019年到2022年1月份,当时他介于13岁到16岁之间。 这起耸人听闻的事件发生于2018年至2022年,现年14岁的受害者自8岁开始就遭到性侵。为保护受害者身份,媒体不能报道被告的姓名。 法庭文件显示,受害者出身大家庭。除了4名哥哥外,她也有另外2名姐妹,兄弟姐妹共7人,平日里男女孩分房睡。 但她的二哥于2018年率先对她不规矩,其他兄弟之后也“有样学样”,本案的被告四哥是第三个性侵受害者的,三哥则是最后动手的。 沉迷色情 对妹妹下手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在案发时沉迷色情,最终无法自拔选择对受害者下手。他说妹妹信任他,不会举报他。 另外,他干案时也会警告受害者不得把事情说出去。有时即使其他妹妹也在旁边睡觉,他也视若无睹。 另外,他有时也会把受害者带进父母的房间或是自己兄弟的房间侵犯她。 2021年某一天,他刚好与受害者单独在家,就把她叫进自己房间,强奸了她。2021年12月,受害者在睡觉,被告直接把她叫醒再次强奸了她。 2022年,受害者上中学后终于鼓起勇气揭发哥哥的兽行。 四兄弟全被治罪 涉及本案的4兄弟至今都已全部被治罪。 其中,23岁大哥今年5月份被判坐牢20年和鞭笞24下。也是第一个干案的22岁二哥被判监禁18年和打鞭24下。 20岁的三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也是唯一一个逃过坐牢和鞭刑的哥哥,不过控方表示有意针对刑罚上诉。 四哥今天被判9年监禁及鞭笞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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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