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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

30分钟前
9小时前
23小时前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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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前
1星期前
(新加坡1日讯)七旬妇女发现金饰不翼而飞,质问女佣对方却矢口否认,直到妇女说要报警,女佣才哭着承认自己偷走7件金饰去典当。如今女佣被判坐牢4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来自印尼的女佣伊娜瓦蒂(Ernawati,39岁),面对两项偷窃罪,她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的女雇主(72岁),雇用被告已有5年。 案情显示,去年11月5日上午10时许,女雇主因发现抽屉里的金饰不见,于是质问被告。被告一开始矢口否认,但当雇主说要报警时,她才痛哭流泪,承认自己偷走雇主的7件金饰去典当。 调查揭露,去年2月,被告在做家务时,发现雇主的一件外套里,藏有她房里上锁抽屉的钥匙。被告拿着钥匙打开了抽屉,见里面装有各式各样的首饰,便萌生偷窃的念头。 她当下拿走一条金项链放进自己的房里,直到3月22日才找朋友帮忙当掉。典当金项链得到850元(新币,下同;约2793令吉),被告给了朋友100元(约328令吉)答谢她,其余的都汇回乡给家人,但家人却称不够让兄弟买摩托车。 于是,被告再次行窃,在5月10日到7月25日之间,分4次偷走了另外6件金饰,包括金手链、金镯子、金戒指等,加上第一次偷走的金项链,总价值约9615元(约3万1594令吉)。 被告承认偷窃,并把金首饰都当了,得到的现金都用于个人开销以及汇回乡给家人。 被告求情时说,她的母亲生病,自己很久没有回家,被捕后也没能和家人联系。她说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最终判她坐牢4个月。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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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1日讯)女子凌晨潜入商场,偷价值逾4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3144令吉)的假发,被商场保安系统检测到后藏匿在紧急出口,之后被保安人员逮个正着,还谎称自己是商场职员,被判坐牢13个月又23天。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黄慧怡(30岁)共面对3项包括破门行窃和偷窃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于今年8月1日晚上8时56分,趁百货公司即将关店之际,从主入口进入位于乌节路邵氏大厦(ShawHouse)的伊势丹(Isetan)百货公司内。她随后搭乘电动扶梯前往4楼,并躲藏在新加坡家具品牌诗肯柚木(Scanteak)的柜台区域,非法滞留商场内。 翌日凌晨3时许,被告开始干案,到一楼的一家假发专卖店翻查抽屉,并试戴店内假发。最终,她将一顶价值3380元(约1万1106令吉)的深色假发和一顶价值850元(约2793令吉)的棕色假发装入购物袋带走。她之后还在商场内的其他楼层偷取了一个价值26元8角(约88令吉)的黑色手提包,用于存放所窃的假发。 她的行径都被商场监控器拍下。 凌晨4时13分左右,百货公司的保安系统发出警报,提示有闯入者。一名保安人员随后在3楼紧急出口处发现了被告。面对盘问,被告先谎称自己是商场员工,随后又改口称自己是顾客,但均无法提供证明。 保安人员随后报警,并在被告身上发现了上述两顶假发和手提包。警方则在当天早上7时20分逮捕被告。 调查也显示,被告于7月16日至9月5日的假释期间再次犯罪,因此,她将面临额外长达35天的监禁。 根据控状,她曾于7月23日在怡丰城偷窃价值150元(约492令吉)的风扇和40元6角5分(约133令吉)的带轮购物袋;也于7月25日在爱雍乌节偷了一双89元9角5分的黑色Crocs拖鞋。 案情也揭,被告在调查期间不配合且拒绝认罪,但她最终还是承认了犯罪事实。(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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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甲16日讯)25岁巫裔青年与44岁女友组成偷窃二人组,男子负责行窃,女子则负责变卖,最终两人因销赃行为曝露行踪,遭到警方逮捕。 落网的男嫌犯有多达17项偷窃前科,他在被捕时仍处于为期2年的警方监管期。随着男女嫌犯于本月10日落网,警方已在昨日将调查报告提交副检察司,以决定进一步行动。 东甲警区主任罗丝兰表示,警方是于12月5日接获1名39岁马来男子的报案,指其位于利丰港的住家遭人潜入偷盗,损失高达8万1800令吉。 他表示,经过一番追查,警方于本月10日晚上7时15分左右,突击东甲卫星市的1间出租屋,成功逮捕男女嫌犯。 他披露,根据调查,嫌犯是在确定住家没人后,通过天花板潜入住家内,翻箱倒柜及偷走屋内财物。 “警方在逮捕行动中,同时起获总值1万1795令吉现金、1条长29公分和重24.7克的金项链、1张价值2万令吉的某基金单据、1张数额达9900令吉的购买摩托车收据及2张共值3万2762令吉的金饰典当收据。”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高达14年、罚款或鞭笞。 另一方面,东甲警方在本月14日凌晨约3时45分,突击丹绒亚葛斯的1间住家,逮捕3名年龄介于28至34岁的本地男子,并起获总值6万7233令吉的各类毒品。 起获的毒品包括:4包重达1471克的疑似海洛因、5包重达440克的疑似冰毒、2包重达86克的疑似大麻、分作2个包装重量达56.4克的258颗五仔丸,以及1包重量达3.45克的7颗摇头丸。 警方也充公价值5207令吉的物品,即1个称重器、2辆摩托车及现金707令吉。 罗丝兰表示,3名嫌犯分别拥有8项、10项及4项毒品相关犯罪记录,尿检都对毒品呈阳性反应,3人于12月14日起被扣留7天助查。 他表示,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案件,罪成可被判死刑、终生监禁及不少过12下鞭笞。 他也呼吁民众,通过东甲警区热线(06-978 5222),向警方提供任何违法行为的情报。
4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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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