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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

5天前
(新加坡24日讯)半年内偷走女雇主约9600元(新币,下同;约3万1721令吉)的金饰,女佣起初否认罪行,在雇主说要报警时开始哭泣,承认偷走金饰拿去典当。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39岁的印尼籍女佣埃尔娜瓦蒂,她面对两项偷窃罪,昨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她认罪后,被判坐牢4个月又两个星期。 根据案情,被告事发时已在72岁的女雇主家工作5年,当时只有她们两人住在单位内。 偷7件金饰典当 给家人汇钱 2024年2月左右,被告打扫单位时,在一件外套里找到女雇主的一把钥匙。 被告于是用钥匙打开女雇主卧室内上锁的抽屉,打开后发现抽屉里放着不同首饰。被告动了贪念,偷走一条金链偷走,藏在自己的房间。 被告后来找上朋友帮忙,将金链拿到当铺套现850元(约2808令吉),事后则给朋友100元(330令吉)作为酬劳。 被告将款项汇给在印尼的家人,但被告知这些钱并不足够。为了给家人汇更多钱,被告再偷走雇主另外6件金首饰。 根据法庭文件,2024年2月至7月,被告在半年内偷走雇主总值约9614元(约3万1767令吉)的7件首饰。 同年11月5日,雇主发现金饰不翼而飞后质问被告。 被告否认偷走首饰,雇主说要报警时,被告开始哭泣,最后承认偷走金饰去典当。 雇主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在11月7日被控上庭,一直还押至今。 庭上透露,典当的金饰已从当铺寻获,被告至今也未做出任何赔偿。 被告昨日在庭上求情时称,她已很久没回家,自己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恳求法官轻判,让她尽快回家。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对72岁的雇主下手,涉及金额不小,至今也没有做出赔偿,最后判被告坐牢4个月又两个星期。
2月前
(新加坡26日讯)新加坡一名退休阿叔发现逾8000元(新币,下同;约2万7847令吉)的金饰不见,质问女佣,对方却两度否认,第三次才松口说偷走后已拿去典当。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29岁、来自印度的穆督玛丽,她面对两项偷窃罪,昨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她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 案情揭露,被告自去年10月26日起就在受害人(75岁,退休人士)家工作,单位内还住了受害人的妻子、儿子、媳妇和14岁的孙子。 被告的主要工作除了家务外,也包括帮忙购买日常用品以及准备3餐。 她1周工作6天,月薪为538元(约1872令吉)。工作期间,被告得知受害人会把贵重物品锁在衣橱的抽屉里,也知道他把抽屉钥匙藏在哪里。 今年5月19日早上10时许,被告发现抽屉内一条价值1230元(约4281令吉)的金手链和一条价值7000元(约2万4366令吉)的金项链,以及金吊坠不翼而飞,当天下午就质问被告,但被告否认行窃。 受害人隔天致电女佣中介,让中介跟被告谈,但被告仍坚持自己没偷窃。 直到5月2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被告才松口承认干案,并说已把金饰拿到当地实龙岗路的当铺典当套现。 调查发现,被告于5月11日早上9时30分到受害人的衣橱找钥匙打开抽屉。她拿走金饰后再把钥匙放回原位,神不知鬼不觉。 两天后,被告要求当天为休息日,受害人答应她的要求,被告就在当天把金饰拿到实龙岗路的当铺,以5350元(约1万8623令吉)典当,随之把钱都花在个人开销上。 警方从当铺查获被偷走的金饰,被告至今都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8月前
(新加坡20日讯)声称与女亲戚合伙做生意无起色,甚至4个月都领不到薪水,36岁男子擅自把女亲戚交给自己保管的金饰拿去典当,套现2万6000新元还债。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莫哈末法伊沙(36岁)日前承认一项失信罪,被判坐牢3个月。 调查揭露,被告在马来西亚的远房亲戚(63岁)去年中把金饰交给自己的司机保管,司机后来因触法遭警方逮捕,亲戚因此请被告于去年8月22日替她到警局取回金饰代为保管。岂料,女亲戚过后曾数次找被告要回金饰但都不得要领。 被告当时因陷入经济困难,擅自把金饰拿去典当,套取2万6800新元的现金,把钱都拿去偿还债务。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声称4个月领不到薪水 被告求情时说,自己当时跟这名亲戚在柔佛州一起做生意,后来生意做不起来,亲戚又不出手帮忙,搞得他4个月都没有薪水拿。 他说,自己还有两个分别11岁和6岁的孩子要养,曾向那名亲戚求助,但对方却不理他,走头无路下才会拿她的金饰去典当。 被告称他事后有向亲戚坦白,说自己把金饰当了,对方那时还说不必担心,钱可以慢慢还。怎料,因生意一直不见起色,他决定抽身时,对方才去报警。 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被告称自己也过得非常辛苦,精神状态也不稳定,恳求法官看在他初犯下能从轻发落。法官最终判他坐牢3个月。
8月前
9月前
9月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新加坡12日讯)33岁印尼女佣向雇主表明不干后,趁雇主到大马度假,偷走行李箱内总值超过5万6000元(新币,下同)的首饰和现金,以在回国前“致富”,之后转交给另一名女佣典当,并把部分款项汇给男友,被判监禁8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优弥(译音,印尼籍)案发时是名女佣,她昨日承认一项偷窃控状。 案情显示,64岁的雇主与妻子在2020年年底搬到女儿位于盛港安谷路(Anchorvale Road)一带的住家同住,妻子当时中风行动不便,雇主因此在同年2月聘被告照顾妻子。 去年6月,被告告诉雇主自己不想继续工作,她同时也得知雇主行李箱里存放了现金和首饰。 雇主在去年10月,发现行李箱里的首饰和现金不翼而飞,立即告知女儿。 雇主的女儿和女婿在隔月3日检查被告行李后,找到部分失窃的首饰和3800万印尼盾(约3442新元)的现金。 被告在遭质问后坦承自己是小偷。 调查揭露,雇主在去年9月24日至10月1日到马来西亚度假,留下被告在家照顾妻子。 被告为了在离开新加坡前“致富”,在雇主启程当天中午打开行李箱,将里头总值5万6793元的现金和首饰偷走。 被告在去年10月15日,传简讯给邻居女佣,约后者到垃圾槽见面。她称要回国,托对方帮忙将部分首饰典当。 被告之后将所得的其中1万1000元汇款给男友,也将部分钱财拿去买衣服、包包和食物。 她在罪行被揭发后,将未典当的首饰、现金和用犯罪所得买的物品,全部归还。她也取消给男友的汇款,但扣除服务费后,只拿回约9200元。
2年前
2年前